2011年12月20日 星期二

馬極機密一天內簽了九個章 莊瑞雄:富邦案到底在急什麼?



針對富邦政治獻金案爭議,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今(12/20)日召開記者會出示台北銀行在 91年 8月8日的董事會議記錄,同時說當年台北市長馬英九「十萬火急」在一天內,從股長到市長連批准 9個章,還列極機密通過這項具重大爭議與有行政瑕疵的金融合併案。吳敦義院長曾說,「『他很驚訝』宇昌案國發基金在 6天之內就快速撥款,又不是國防、外交,居然還列極機密」。莊瑞雄表示,吳揆或許應該「更驚訝」當年的馬市長為何急於在1天之內便通過富邦案,而且也列極機密。莊瑞雄強調,民進黨要求不多,國民黨應用「相同標準」看待,不要讓社會認為藍營是「雙重標準」。

莊瑞雄出示 91年 8月8日台北銀行董事會會議記錄,裡面講的很清楚,「昨天晚上十點多才與對方人員,即台北市政府,敲定合作事宜,相關細節則在今天早上才正式確認,『昨晚獲得大股東台北市政府同意』」。而民進黨在昨天的記者會提出,8月7日台北銀行發函給市府,公文列為「極機密」。莊瑞雄還原公文流程指出,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收到這份主旨為「台北銀行擬與富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案」最速件、極機密的公文,從 8月8日早上8點半開始,自徐股長、第三科科長、財政局主任秘書一路上簽,再來會簽到研考會主委吳秀光及法規會主委陳清秀,陳清秀還標上時間,8月8日9點30分,最後到副市長白秀雄、陳裕章,市長馬英九一共「9個章」,一天內便通過。

莊瑞雄強烈質疑,馬英九總統當年你到底在急什麼?8月7日台北銀行用極機密文件給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在8月8日便十萬火急地簽辦這份公文。行政院長吳敦義曾說對於宇昌案公文,列為極機密相當驚訝,莊瑞雄認為,如果吳揆去看馬總統、當年的馬市長十萬火急,一天內火速批准了這樣一個極機密公文,應該會更驚訝才對。

莊瑞雄質疑,91年12月7日便要進行市長選舉,馬總統為何「趕在市長卸任前」火速通過此案?他依據董事會議記錄進一步還原指出,當時以極機密方式,專案小組在 8月7日晚上十點多才與富邦見面,敲定合作事宜,而相關細節則在 8月8日一早就十萬火急地在一天之內簽了 9個章,從股長、科長、財政局主秘,到研考會吳秀光、法規會主委陳清秀、財政局長李述德,然後副市長白秀雄、陳裕章最後到市長馬英九,一天內簽文就趕出來了。之後,在獲得大股東-台北市政府的同意確認後, 8月8日下午一點立即召開台北銀行臨時董事會,隨即對外宣布北銀以股份轉換方式,加入富邦金控。莊瑞雄批評,對照馬政府、國民黨針對宇昌案,提出國發基金在6天內火速撥款的質疑,實在無法與當年馬市府在一天內簽了9個章的速度相比,他要問,富邦案十萬火急到底在急什麼?

莊瑞雄也指出,民進黨立院黨團刊登廣告列出很多質疑,包括媒體報導,富邦以小併大,兩者資產極不對稱,議會中不分黨派都強烈質疑,當時市議會副議長費鴻泰強烈質疑,全案形同處分市府財產,把台北銀行合併給富邦,變成是處分市府資產,事先沒有經過議會政策辯論跟同意就去做簽約,沒有辦法確保股東權益。當時台北銀行董事長廖正井也認為是重大瑕疵,此外該合併契約也不合理,北市府只有兩席董事,富邦蔡明忠家族卻有七席董事。民進黨立院黨團今天刊登彙整當年外界各項質疑的廣告,用意在提醒國人,也呼籲馬總統必須要出面詳細說明。

針對馬總統昨天反駁說,他去跟富邦餐敘只有兩次,一次是在 2002年 9月16日,一次是2003年 8月11日,都是在富邦與北銀合併後的事情。對此莊瑞雄表示,他要明確告訴馬總統,總統昨天的講法仍是「瓜田李下、欲蓋彌彰」,因為富邦與台北銀行真正合併契約簽訂日期是 93年 9月8日(見附表),因此富邦魚翅宴全部都是在 93年 9月8日合併契約簽訂之前發生,這部分馬總統顯然還是沒有說清楚。莊瑞雄最後說,民進黨要求不多,請馬總統回答,為何「趕在市長卸任前」當年,在一天內十萬火急簽了九個章,又列為極機密,快速的通過富邦併購北銀案?呼籲馬總統應以檢驗宇昌案的「相同標準」向社會大眾進一步解釋清楚,如此才不會讓社會大眾認為藍營是「雙重標準」。

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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