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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5日 星期五

獨家專訪「我控訴!」系列自訴案- 陳育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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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育青自訴陳述全文

最後的陳述—陳育青

我今天(2009年3月5日)的陳述分為兩個部份,第一部份是陳述我為上一次開庭--也就是1月28日—所準備的意見,第二部份是針對1月28日被告在法庭的言論,提出我的意見。

庭上、各位旁聽的公民、各位警察先生小姐、辯護律師

在開始我的陳述之前,我想針對被告今天(1月28日)提出的刑事辯護意旨二狀提出幾點異議。

第一,被告聲稱我因為未領有記者證、不具記者身分卻滯留於記者採訪區,任意進行拍攝,甚且使用行動電話。所以要對我查證身分….

關於這點,自訴代理人已為我提出說明,我也要再次強調:

1.當天我是去訪友、不是去採訪新聞,何來記者身分之必要?

2.大廳若有任何標示非記者不得進入的管制措施,請提出證明

3.我不懂什麼叫“任意進行拍攝“,這是個人手一台攝影機、智慧型手機的時代,拍攝行為需要備查、核准嗎?

4.這一點是被告上次沒提出的喔----甚且使用行動電話?使用行動電話所以要盤查?實在很荒謬。

此外,這份狀紙第四點第四項提到,警員劉振達、張恆雄命令我的朋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隨即讓他離去….這邊提到「此為自訴人所不否認」--情況並不是這樣的,這件事上次開庭我已提出說明,請庭上參閱筆錄。

第三點,被告一再聲稱我是「癱坐在圓山派出所前、賴在地上不肯起來」,我覺得這樣的描述是很不恰當的,好像是我失去行為能力一樣,而且敘述我所在的位置,也和實際狀況有出入,如果被告要這樣指控、我希望你們能提出證據。更何況,當天我詢問被告黃金福為什麼要把我帶入派出所,他的回答是「你法律去翻清楚再來和警察講」。面對這樣的值勤品質,試問民眾該如何自處?

被告稱是因為我不願意「配合」,才對我施加強制力(硬押上車、抬進警局)。然而,前後的因果關係是,警方一開始對我盤查時的待度,就像是對待嫌疑犯,不僅斥喝我、還粗暴的拍打我持攝影機的手、作勢要搶奪,這些在被告自行提供的蒐證光碟都可以看到。

這樣的作為,會造成民眾恐懼和抗拒的心理,並且,被告也無法明確、合理的告訴我,究竟盤查身分的必要性是什麼?在警執法第四條很清楚的載明: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 並應告知事由,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

執法人員一旦失去執法應有的態度,又不能清楚向民眾表明執法的必要,就失去公信力,此時,在我眼前,面對的是一群不講理、要傷害我的人,而不是代表正義與公理的執法人員,當這一群、這麼多的人對我施加暴力,我應該「配合」嗎?不,法律賦與我拒絕的權利。

如果當天我真的做了法律所不容許的行為,受到盤查、逮捕,我無話可說,但是我們之所以要用一年多的時間、心力在法庭,無非是希望得到一個合理的答案,一如我在圓山飯店提出的問題「為什麼不能拿攝影機拍攝?為什麼進入一個沒有被告知管制範圍、管制內容的地方,就要受到這種對待?警方這樣處置真的沒有問題嗎?以後我看到有警察出現的地方,是否就要先自我檢查,我有沒有任何「可疑」的地方?我的穿著看起來「正常」嗎?我的行為看起來「正派」嗎?我是不是像謝文傑先生在去年12月10日筆錄所載的,看起來易生危害?

幾週前的司法節,我到政大參加一場學術研討會。當天馬英九總統、法務部王清峰部長、司法院賴英照院長,以及許多司法、學術界的代表都與會共修,這場會議主旨是討論,如何將兩公約—也就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經濟與文化權利公約具體的落實到台灣,不僅檢討法律層面,更要積極的推動人權保障。能夠參與並看見台灣在尊重「人本」價值進步的過程,我覺得非常感動,也覺得自己彷彿在上一學年理論與實務兼有的課程,因為本案官司一次一次開庭的同時,我也參與一場一場的研討會,因此能就當事人的角度來體會,我們必須往進步的方向一起努力。

我才剛從美國回來,此行,我特別到聯合國會議大樓地下室的書店看一些聯合國成立以來的決議文件、報告,其中有一份是聯合國警務人員指導綱領。

各位應該都知道,聯合國的成立、以及隨後制定的各種宣言和公約,常常是因為要記取人類社會發生過的人權侵害,例如戰爭、種族歧視等等,為了要記取這些教訓,不再做出人類互相傷害的事情,所以制定一些公約來彼此承諾、約束。我們可以說,每一次的進步,都是從發生過的不幸事件而來,如果我們任由不對的事情發生,而不去檢討、改進,以後必然一再重複發生,社會將沒有正義。

社會對人權的尊重如果提升,將會是全面的進步,而不是說我拿多一點,你就變少一些,好像說民眾的人權提升、警察的人權就減少,並不是這樣的。

我曾經看過英國法院審理智利前軍事首領皮諾契引渡案的紀錄片,(皮諾契任內,智利發生嚴重、大量的政治迫害,所以西班牙的法院要以普世管轄權將他引渡到西班牙受審)開庭當日,支持他的人在法院這邊、反對他的人在法院那邊,各位知道拉丁民族有多麼熱情,他們鑼鼓喧天、唱歌跳舞的示威。

警察做的工作,不是去阻止贊成或反對任何一種聲音,而是維護各種主張的人都有表達意見的自由,我相信英國政府應該也不會要求警察去執行一個防處勤務,裡面的違法樣態竟然是---像這個協和專案裡面寫的---快閃族嗆聲、使用高分貝鼓、喇叭、登山客恭頂---哇…這些都違法嗎?我相信許多警界的人一定也覺得其中有許多不合理之處,但是,他們有可能拒絕執行或提出異議嗎?

一個尊重人權的政府,不會將民眾表達對公共事務的意見視為妨礙社會秩序,也不會制定和憲法精神相左的勤務要求,更不會將民眾和警察放在火線上對立。

上一次開庭我曾經提到,希望往後不要再看到無謂的傷害,很不幸的,去年12月底,陳雲林先生再度來台,還是有民眾和警察受傷,我當時是以NGO人權觀察團的身分在台中全程觀察,目睹了可能是台灣史上最大的管制區和如同戒嚴般緊張的氣氛,覺得,這樣實在不像民主國家。

…….總之......希望本案是一個能夠留下典範的判決,能夠寫在教科書、留在大事記裡面,映證我國在簽署並批准了兩公約之後,的確踏出實踐的腳步。謝謝。

以下是我要陳述的第二部份:

針對上次開庭,幾位被告的說法,我想在這裡提出一些不同的意見。

受命法官曾詢問徐照璞先生:「依你的判斷,你是如何認為自訴人已達到需要以警察職權行使法上規定確認其身分的程度?」

徐先生說,我把陳雲林從出電梯到上車,所有時間過程的警衛人員全部拍攝一遍, 回頭還拍攝我們警察人員、便衣人員。

在這裡,我要請問,有三十年警察資歷的徐先生,如果認為我會對你們保護的對象產生威脅,不是應該立刻阻止我這樣可疑的行為?或者主動告知我,這裡是否為軍事重地還是私人宅邸,不得拍攝?然而,各位“放任“我用這麼長的時間持續從事你們認為根本不應該在這裡所作的行為,而無動於衷?合理嗎?

我相信以各位豐富的警務經驗,心裡也是認為,這個一臉好奇、狀況外的小女生,不是什麼恐怖份子,頂多把她隔離在安全範圍就好,事實上,當時警察也確實是這麼做的。可見得根本沒有盤查身分的必要性。

第二點,上次謝文傑先生對於自訴代理人詢問警方對我所作的行為,包括盤查、強制帶往派出所是否合乎程序正義、比例原則時,很肯定的答覆,他認為是的,符合程序正義、符合比例原則。

自訴代理人薛律師問:「你現場擔任指揮官權責是如何?」

被告謝文傑答:「依法行為要受到節制,要注意程序正義及比例原則, 我是這樣處理的。」

謝文傑先生是這樣處理的(向法庭展示被警察團團圍住、強制押上警車的照片)。這是他認為符合程序正義、符合比例原則的執法。



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延伸閱讀:
台灣不會忘記-「我控訴!」系列.
最後的陳述-陳育青 2009.12.10

2010年2月23日 星期二

②號蕭美琴總部特別報導



2010/02/23立法委員補選倒數第四天,本台於花蓮縣民進黨候選人蕭美琴總部特別報導。

本台獨家邀請,前美國總統柯林頓特任之白宮經貿顧問 徐福棟 博士,發表對選情之看法與分析。

更多照片,請點擊上圖,連結至 活動相簿

獨立媒體 花蓮採訪報導

2009年7月9日 星期四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莊瑞雄,勘察北投區七星公園



2009/07/09早上9點40分,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莊瑞雄前往北投區七星公園勘察,其間發現公廁旁之電氣設備安全防護不足,並指出該公園樹木太少.照明燈具過多,顯不成比例,疑有消化預算之嫌。

另外,公園內設施有遭不明槍枝破壞之痕跡,顯見治安問題有待加強。

莊議員表示,將請權責單位檢討改善並擇日再於夜間前往勘察。

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2009年4月27日 星期一

專訪公投護台灣聯盟執行長-張銘佑 先生



公投護台灣聯盟執行長張銘佑今日(4/27)上午前往台北地檢署出庭應訊。案由是在去年1225公投盟舉辦報佳音活動被忠孝東路派出所以違反集會遊行法提告,今日是以被告身份出庭。

庭上執行長張銘佑一直都保持緘默不做任何回應,開庭約花十五分鐘左右,隨後張銘佑被帶往一樓拍三張照(正面、側面、背面)簽名後今日偵查庭結束,待下次傳訊。

以上為公投護台灣聯盟於庭訊後接受獨立媒體所做的獨家專訪。

2009年4月3日 星期五

獨家報導-公投護台灣聯盟召集人懇請陳水扁出馬選台南縣縣長



公投護台灣聯盟召集人蔡丁貴教授下午在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表示,民進黨下屆台南縣長選舉的選情出現太多分歧,黨主席蔡英文宣佈由李俊毅代表民進黨出馬參選後,另一參選人陳唐山仍表示堅持參選到底,而葉宜津卻又在此時爆料表示之前去面會陳水扁總統一事,蔡英文、李俊毅都知情,反而讓他背黑鍋後又當他是黑鍋顯示極度不滿與無法接受。

面對如此險峻的競選環境,公投盟召集人蔡丁貴表示,與其黨內互鬥惡性競爭不如推派乾脆陳前總統出馬競選。陳前總統如能順利參與競選台南縣長一職,應該可以化解黨內矛盾,避免惡性競爭,最後卻讓中國國民黨得了便宜,因此在跟公投盟成員討論下,決定提出邀請陳前總統參選台南縣長一職。

獨立媒體記者採訪報導

2009年3月19日 星期四

獨家專訪中國流亡作家袁紅冰教授談中國對台灣的陰謀滲透

影片共分二段,可連續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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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記者會 紅色恐怖 壓制自由--中共政治控制魔爪伸入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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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共分四段,可連續收看

袁紅冰教授表示在這次活動中,他們邀請近二十名中國大陸知識分子出席。雖然受到邀請的中國人士已在日前拿到台灣入台簽證,但是,非常遺憾的是,核准名單及申請計畫書卻在第一時間傳送到中國的國安單位,並由中共的秘密警察統一行動,用政治迫害威脅恐嚇欲出席者不得出席(有被中共秘密警察約談恐嚇的出席者信件為佐證)。

該事件的發生,他們認為有必要透過記者會公諸於世,再次揭露與提醒中共警察國家的真實面貌,並對馬政府國共交流如此”徹底”提出質疑。

關於中共侵犯人權案例的通報函—致中華民國立法院

袁红冰簡介


袁紅冰,流亡作家、中國著名自由主義法學家、詩人哲學家、政治活動者、“中國自由文化運動” 發起人、“中國自由文化運動”首席委員、《自由聖火》網站總編輯。現居澳大利亞。

一九五二年出生于內蒙古高原。一 九六八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袁紅冰成為一名知識青年流浪漢。在此期間,中國共產黨政府以清查“內人党”的名義開始迫害蒙古人民。蒙古人民的慘痛經歷深 深地震撼了袁紅冰少年敏感的心。他發誓,一定要把蒙古人民的苦難寫出來,一定要讓那些美麗、自由、高貴的生命在自己的小說中得到復活。從此,袁紅冰踏上了 艱難的秘密寫作之路。

一九八六年,北京大學研究生畢業後,袁紅冰留校任教。之後,任訴訟法教研室負責人。他在高校中宣導自創的英雄人格哲學,被學生譽為“北京大學精神導師”,名噪一時。

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中,袁紅冰組建了“北京大學教師後援團”。一九九一年十月,袁紅冰哲理散文詩《荒原風》出版,並旋即被禁。一九九二年,袁紅冰主編、出版轟動一時的《歷史的潮流》;一九九二年六月日:發起、召開,並主持有百名持不同政見知識份子參加的“奧林匹克飯店會議”,抨擊極左思潮。

一九九四年三月,因發起和組建《中國勞動者權益保障同盟》,中國當局以“顛覆社會主義制度”罪秘密逮捕了袁紅冰。同時,《自由在落日中》的手稿被國家安全部非法沒收。這部體現蒙古民族追求自由命運的史詩,歷經二十餘年,於一九九三年完成。

同年底,經過半年的非法監禁,中國當局將袁紅冰流放貴州。在安全部門的嚴密監視下,袁紅冰由此成為“中國當代訴訟史上的失蹤者”。

一 九九五年九月,袁紅冰克服重重困難,又一次在秘密狀態中,重新完成了《自由在落日中》。這部被毀後重新寫出的《自由在落日中》的命運本身就是一部傳奇,它 象徵著自由的人性對專制鐵幕的勝利。至二零零三年,袁紅冰又陸續秘密創作出《文殤》(袁紅冰自傳體小說),《金色的聖山》(堪稱藏人命運史詩的小說),和 《回歸荒涼》(描繪當代中國知識份子的普遍墮落以及高貴生命的絕望的小說)。

二零零四年七月,袁紅冰攜耗時三十餘年秘密創作出的《自由在落日中》等四部書稿流亡海外。這四部小說,不僅真實地反映了歷史的真實,更通過詩意的語言,記錄下人們對自由人性的永恆追求,體現出對專制的反抗與蔑視。有評論稱“袁紅冰於 2004 年10 月在海外出版的一系列小說作品將為“中國語境”在世界文學史上贏得更大的榮譽和尊重。這也是世界有史以來、中國有史以來用沾滿血和淚、激情與卑微、自由和強力的文學敍事完成的劃時代文本”,“4 部日後註定要載入中國文學史冊的巨著,… … 在海外出版,系統全面的揭櫫中共對中國傳統文化、思想、人倫、道德、宗教的毀滅性破壞,堪稱是集史學、哲學、文學、民族學、思想、宗教於一體的奇書”。

二零零五年六月,“審判中國共產黨國際司法委員會”任命袁紅冰為《審判中國共產黨反人類罪行悉尼國際刑事法庭》大法官,組建《審判中國共產黨反人類罪行悉尼國際刑事法庭》。

二零零五年八月,《審判中國共產黨反人類罪行悉尼國際刑事法庭》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指控江澤民、羅幹、周永康、劉京,及中共610辦公室,在迫害法輪功過程中所犯的反人類罪行。

二零零五年八月,創辦《自由聖火》網站,任總編輯。

二零零六年四月,作為《審判中國共產黨反人類罪行悉尼國際刑事法庭》大法官,袁紅冰就法輪功學員訴江澤民等反人類罪案作出刑事判決,判處江澤民、羅幹、周永康、劉京等四被告終身監禁,沒收個人財產,並宣佈取締610辦公室。

二零零六年四月起,發起“中國自由文化運動”,宣導中國文化復興。現任“中國自由文化運動”協調委員會首席委員。

袁紅冰的主要文學著作有:《自由在落日中》、《金色的聖山》、《回歸荒涼》;主要傳記著作有《文殤》;主要哲學著作有《英雄人格哲學》;主要法學著作有《法的精神漫談》、《判斷訴訟證據標準論》;主要政治學著作有《民主與共和》。

袁紅冰的文學著作《自由在落日中》、《文殤》、《金色的聖山》、《回歸荒涼》在臺灣和香港出版後,引起了廣泛關注。中共當局把他的全部文學著作都列為禁書。中共中央常委羅幹曾經慨言:共產黨數十年來培養了無數優秀作家,竟無人可以在文學藝術上壓倒袁紅冰一人!

袁紅冰主要著作創作年表: 《荒原風》: 1990年
《民主與共和》: 1992年
《英雄人格哲學》:1992年
《自由在落日中》: 1995年
《文殤》:1996年
《法的精神漫談》:1997年
《金色的聖山》:2000年
《回歸荒涼》: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