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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7日 星期四

柯文哲:對司法毛毛的,但仍選擇正面跟進步的方向



對於政策部竊聽疑雲,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今天(11/27)表示,他的態度就是光明磊落,一路看就知道,他絕對不會去搞什麼自導自演,他希望司法成為這個國家可以被信任的系統,這兩天對司法是毛毛的,但有選擇的話,應當要選擇正面跟進步的方向,我們也是怕怕的,但是我們盡能力盡量公開、透明,也希望盡快結案」。

柯文哲表示,他很多幹部是海選來的,坦白講比較沒有經驗,但是他整個團隊的文化,「我們競選經費都敢公布了,就表示說我們一開始就打定主意,我們要正當、道德地去打這場選戰」,所以是絕對不會去搞自導自演,可是有時候面對司法或媒體,我們只能要求自己全部公開,也希望司法單位就一個結案報告出來。

柯文哲認為,獨立的司法是這個國家最需要的,司法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表示我們對它很不爽,但是我們還是很努力地讓司法成為這個國家可以被信任的系統,這兩天對司法是毛毛的,但有選擇的話,應當要選擇正面跟進步的方向,我們也是怕怕的,但是我們盡能力盡量公開、透明,也希望盡快結案」。



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2014年11月25日 星期二

光明磊落 彭盛韶公布與業者的全部簡訊內容



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辦公室政策部助理彭盛韶今天(11/25)在總幹事姚立明、律師團發言人袁秀慧等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公布他與徵信業者的簡訊內容,以柯文哲一直以來光明磊落、公開透明的態度,接受所有台北市民的檢驗。

彭盛韶首先澄清,聯合報11月23日A2版「柯辦監聽疑雲 檢方懷疑簡訊串證」內文報導「彭盛韶供稱,柯辦政策部辦公室陸續發生洩密事件,柯辦為抓內鬼,在十月底透過萬國法律事務所王姓律師引薦」,這完全是不正確的訊息、捏造的事實,實際上他第一次與業者聯繫的時間是在11月3日。

彭盛韶說,一開始是11月1日禮拜六早上11:00的時候,連勝文競選總幹事蔡正元公布了柯文哲市政會勘行程,在這些會勘行程裡面其實有一些資訊是會議時口頭聊天講的,比如要帶工程帽去現場會勘,或是說要會勘大故宮,像這些資訊其實是口頭的資訊,而非最後會議的書面決議,因此他那時候就覺得有點奇怪,覺得會議室可能被裝竊聽器,所以他簡訊問政策總監張景森老師,「這個好像有點怪,這好像是我們嘴巴講的東西,會不會是有竊聽器在會議室」,張景森就說,既然他有資工的背景,就他去找找看。

彭盛韶表示,他負責這個任務後,11月1日下午兩點就問他在萬國法律事務所工作的律師朋友王龍寬,是否有認識的徵信業者,王律師是他的兒時玩伴,小學一年級就認識了,兩人是鄰居,王律師是一個很傑出的律師,對人權、身心障礙議題都關心,他很敬佩、信賴王律師,由於王律師在很棒的知名事務所上班,因此當時要找徵信業者的時候,就詢問王律師,王律師回覆要11月3日禮拜一到公司看看,才能把資訊給他。後來11月3日禮拜一中午,王律師說有問過一些業者,這家業者有做竊聽偵測的服務,就把吳經理的聯絡方式給他。

彭盛韶說,他拿到吳經理的電話後,有打了兩通電話,但因為他在樓梯間,打一打就斷掉,直到第三通,他才成功地跟吳經理講,「我覺得我們會議室可能有被竊聽,那我們只是一般的公司,看你們有沒有這種業務」,業者說偵測、反竊聽要調機器,不是現在就可以答應,要先確認機器是否在,所以下午三點他傳簡訊給吳經理,「吳經理你好,請問有機器嗎?感恩」,業者沒有回簡訊,因此他半個小時後又打過去問是否有機器,業者回覆說還在調,之後業者再回應的時間點是11月3日晚上20:15,「請問明天晚上確定嗎.機器已備妥,請告知地點及時間」,他就說好啊,跟業者說他的地址,「建國南路二段201號9樓 明晚10點,感恩」,沒有寫柯文哲辦公室,因此雙方就約這個時間點。

彭盛韶指出,聯合報11月23日A2版「柯辦監聽疑雲 檢方懷疑簡訊串證」內文報導他傳簡訊給業者的內容為「建國南路二段二○一號、柯文哲辦公室,明晚十點見、感恩。」,此為不實報導,他並未告知徵信業者地點是柯文哲辦公室。

彭盛韶表示,描述11月4日偵測流程的懶人包已經公布了,他今天再針對簡訊的內容再做一些說明,關於今天公布的簡訊中,11月5日8:43他傳訊息給業者,請業者調通聯紀錄,是因為要把偵測竊聽當時雙方整個電話聯絡過程的證據都拿到並建立起來。

彭盛韶說,另一個需要說明的地方,在11月5日他傳訊息給業者「大哥您匯款帳號來一下,想再多幫點什麼」,他要跟大家解釋這個部分,「當時對於這件事情我的認知是:徵信業者幫我們找到竊聽線,但我事先未告知我們是柯辦,他們事前跟事後都不知道我們是柯文哲辦公室,所以我後來報警造成業者必須面對檢警的調查,那吳姓徵信業者是說希望不要曝光以免影響接下來的生意,那我認為其實我造成業者的生意損失,我想要補償給他們」。

彭盛韶表示,11月6日他傳簡訊給業者「大哥好,目前此案進入檢調程序,我跟你們都極有可能被傳,只要被傳,我們都將派律師陪同確保你們身份保密,而我們身份都是證人,協助檢調釐清過程,請別擔心!!」,但業者的回應是,不管怎樣徵信業者出來都會造成他們業務上面損失,業者說,「那我們不是惹麻煩上身,以後如何在(再)與客戶往(來),這種損失是無形的,若能說你發現的不就好了」,所以業者一直表示不想作證、一直迴避,另外業者下一句又說,「我也知道是證(人),但那是麻煩」,所以業者也認知雙方都是要作證,但就是因業務考量而不想要曝光。

彭盛韶說,11月6日他傳簡訊給業者,描述11月4日當天偵測竊聽的流程,他簡訊一開始的文字,「大哥,我希望由我跟警方交代清楚當天流程就好,如果我交代夠清楚,或許就不用再麻煩你們出面。我如實描述當天情形,如有錯誤麻煩修正」,他那時候想法是說,既然業者不願意出面,那應該是他這邊要面對檢察官,所以他希望確認整個過程,避免事後提供資訊有錯誤,造成偵查上困擾,這部分不是串供,因為他沒有扭曲過程,也沒有要業者配合說謊,他在傳完這封簡訊後,再發了一封簡訊「請大哥您協助看內容是否交代屬實及清楚」,業者回應「實話實說」,所以雙方根本沒有串供,他沒有扭曲流程,也沒有要業者配合說不是事實的東西。

彭盛韶表示,整個簡訊內容裡面,他一直希望業者能配合,他在11月5日有壓指紋給警方,他有打電話給徵信業者,說要不要來壓指紋,也避免對方的困擾,但業者就說「不要不要不要」,不想曝光、面對警察,他事後有打給業者,是希望業者協助做證人。



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2014年11月22日 星期六

彭盛韶自清拒保 姚立明:檢方有意圖影響選舉之嫌



晚間9點因彭盛韶認為自己並無犯罪、拒絕交保,因此檢察官第2度開庭偵訊,訊後決定無保飭回,但限制住居。柯文哲辦公室律師團發言人袁秀慧表示,彭盛韶已提供地址給檢察官,若需傳喚,將隨時配合調查。

袁秀慧表示,感謝檢察官退讓、撤銷原交保之裁定,柯辦將繼續配合檢察官,協助偵辦此案。柯辦也盼此案相關偵辦過程能維持公平、公正,勿讓太多不實訊息影響選舉。

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競選總幹事姚立明今天(11/22)晚上針對檢調偵辦柯文哲辦公室疑遭竊聽一案,召開臨時記者會,姚立明表示,今晚是針對檢調偵辦竊聽案一事,檢察官在毫無人證、物證的條件下,檢察官命令柯文哲辦公室員工彭盛紹先生(小彭)三萬元交保。姚立明表示,就他個人所知,柯辦員工彭盛紹自認為無罪,加上檢調沒有任何罪證可以指向他,「自認為無端遭受牽連」,彭要求應無保釋放。姚立明表示,直到現今,他個人還是相信小彭的清白,柯文哲辦公室也贊成彭姓同仁為他自己的權利奮戰。

姚立明表示,直至現今沒有任何人指控小彭,包括兩位徵信業者,更沒有任何的指紋或是物證可以指控彭姓同仁,姚立明說,據了解檢察官在訊問的過程中,沒有任何指責或是要求彭姓同仁提供其他證據等。姚立明認為,柯辦不能夠容許檢察官操作司法案件,意圖影響選舉,因為他不了解檢察官提出三萬元交保的原因何在?是依照什麼罪名?什麼罪證?有任何一個人指證彭姓同仁嗎?姚老師指出,昨天檢察官向法官聲請兩位徵信業者有犯罪嫌疑進行羈押,卻被法官一巴掌打回來,最後兩位業者連交保都沒有就被請回。姚立明表示,檢察官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兩位業者犯罪,卻對柯辦同仁進行交保,理由到底為何?

姚立明質疑,檢調要求柯辦員工彭盛紹交保,是不是想連結「柯辦有人被交保」這個訊息給社會大眾?這樣的做法,是否有任何法律依據?如果檢調單位有這樣的想法,是不是在意圖影響選舉?姚立明表示,昨(21)日檢方晚上12點半通知小彭去出庭,但在十天以前已經把小彭的通訊、電話告知檢察官及書記官,告知若需了解相關詳情可以詢問小彭。姚立明強調,如果小彭是有問題的,幹嘛主動陳報相關訊息給檢方?更何況在主動陳報資訊給檢調單位,拖延十天後,突然傳訊小彭,請問這十天裡面,檢調單位針對案情偵查的內容為何?

姚立明表示,選舉選到現在,他已經不太願意去講,選舉選到實在是亂七八糟,各方面都有動作在進行,他希望檢察官一定要嚴守行政中立,做一個嚴格的法律人,要勿枉勿縱,任何一個小動作,都會傳遞一個訊號給社會大眾,所以,柯辦不希望以「交保」來釋放柯辦彭姓同仁,藉此向台灣社會大眾傳遞一個所謂「柯辦有人被交保」或「柯辦有可能有人涉案」的訊號傳遞出去給社會大眾,這樣的作為是既不道德,也不負責任,甚至於應該被譴責。姚立明說,檢察官若有柯辦任何涉嫌的證據,請檢察官直接出來宣示,柯辦會支持檢調單位繼續偵辦下去,若是沒有,姚立明呼籲,請檢調單位要嚴格拘束案件相關人,在最後階段,不要去干涉到選舉。

媒體詢問柯辦彭姓同仁是否要透過被檢調聲押,來證明自己不會有串證行為?姚立明表示,他個人不這樣認為,因為柯辦彭姓同仁現在在地檢署,他不會去猜測彭姓同仁的想法,但是他得到的消息是,彭姓同仁拒絕交保的原因是,「因為他自認清白」。姚立明說,檢察官現在只有兩條路,一條路是無保釋放,一條路就是聲押,但檢察官若要進行聲押,就必須開庭,雙方就會進行論告,就看檢察官拿出什麼證據來論告,即使是彭姓同仁的自白,檢察官也要論告證據是彭姓同仁的自白,證明彭姓同仁是希望自己被押起來。姚立明表示,如果彭姓同仁要爭取自己的清白,這是彭姓同仁的權力,「柯辦全力支持他」。

姚立明表示,柯辦彭姓同仁根本不認識兩位徵信業者,兩位業者是彭姓同仁透過律師事務所的王律師介紹得知,王律師介紹以前曾合作過的徵信業者,又怎麼自導自演?而王律師也在媒體上對外說明,兩位徵信業者是由他介紹給柯文哲辦公室的,換句話說,王律師已經可以證明柯辦彭姓同仁與兩位徵信業者無關,所以,檢調單位對於彭姓同仁採取「3萬元交保」的行為,是非常不友善的。

媒體詢問彭盛韶在政策部的工作內容,姚立明表示,彭姓同仁很年輕,他的工作內容有負責政策擬定工作,但基本上是參與政策的討論及作紀錄,歸納出政策內容,他並不是主要負責政策擬定,工作內容非常單純。

媒體詢問何時知道通訊業者可能涉案,姚立明表示,柯辦到現在還不知道兩個人是否都有涉案,應該問檢察官這兩個人有沒有涉案,因為法官的裁定書為什麼無保釋放,如果沒有看到裁定書,就表示檢察官故意不讓你們看裁定書,因為檢察官是聲請羈押,「你們能不能想像一個人被聲請羈押是什麼罪?聲請羈押以後,連交保都不要回家了。」

媒體詢問在這種資訊不對等的狀況下如何應對檢方,姚立明表示,「我們沒有要跟檢方作戰,資訊本來就不對等」,柯辦也是從彭盛韶那裡知道兩個徵信業者從那來的,因此早就把彭盛韶的資訊給檢方了。

媒體詢問彭盛韶跟那兩個業者的簡訊內容大概是什麼,姚立明表示,因為事發以後,柯辦要了解從頭到尾的過程,於是柯辦就請彭盛韶與這兩位業者聯繫,因為這兩人是幫柯辦找到「老鼠尾」的人,大家一定會問怎麼找到的,這兩人來說最清楚。結果業者就說對個人有影響、這麼重要的選舉會怕,柯辦也就尊重,設法自己說明,所謂的簡訊內容大概就是上述通訊。

媒體詢問11月4日發現疑似竊聽時彭盛韶是否在旁,姚立明表示,王律師介紹後,之後雙方就電話聯絡上了,小彭就請業者到建國南路來見面,其中一位和小彭先至九樓查無線竊聽,另外一位循各樓層檢查。媒體詢問整個過程是否三人一起,姚立明表示,沒有,兩個人在上面,一個人下去查。媒體詢問第一時間發現時是否只有其中一個業者,姚立明表示,應該是,彭盛韶是這樣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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