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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8日 星期二

金溥聰告假民調 謝志偉『偶語去勢』記者會



中國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不滿被批評做假民調,提告民視頭家來開講的主持人謝志偉及來賓游盈隆、郭正亮、陳立宏四人,今日(1/18)首次在台北地院開庭,金溥聰沒有出庭委由律師出面代打, 謝志偉等人認為,金溥聰貴為中國國民黨秘書長位高權重,卻動不動告人,打壓言論自由簡直是回到獨裁時代。

謝志偉說他們四位在這裡理由只有一個,他們不幸踩中萬人之上一人之下的中國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的紅線,三番二次的被金溥聰提告,謝志偉認為金溥聰作為一個有權力的執政黨秘書長,卻動不動就用個人的身份四處對人提告,用司法來對付媒體或學者監督政府的聲音,過去中國黨做這些事是司空見慣,但既然台灣現在已經是民主時代,可以用很多管道表達不同立場,而金溥聰卻是再三的濫用司法資源,令人無法接受。謝志偉認為他們所說的都是可受公評,金溥聰這樣的作法毫無疑問是殺雞敬猴企圖造成寒蟬效應。



游盈隆說金溥聰打壓言論自由和媒體自由,金溥聰貴為中國黨秘書長,在公領域的一言一行都是該受社會公平,他也認為金溥聰必須公布他在去年10/13號與媒體茶敘時所引述公布的民調資料,讓社會大眾來評斷事實。

郭正亮表示,中國國民黨的建國百年居然是以破壞言論自由作為開場,這件事足以突顯出金溥聰自利妄為傲慢的態度。陳立宏說,他們這個案子是中國國民黨拿來慶祝建國百年的節目,過去二十年來從未像現在這樣,因為一句話質疑『國民黨過去作假民調,現在有沒有呢?』而成為被告,過去比他們言論有過之而不及者不知繁幾,今天卻因為這一二句可受公評之話而成為被告,中國國民黨當權者權力的傲慢,莫此為甚。



而對這四位提告的中國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則是透過律師賴素如宣稱,提告是為了捍衛黨的形象和個人聲譽,一切將由司法解決。

緣起:宋楚瑜先生於2010年10月19日在某媒體接受訪問時指稱『金浦聰先生作的民調常是假的』,令他『不敢恭維』,民視『頭家來開講』據之評輪,結果,金浦聰從主持人告到來賓。且此為去年年底以來第二攤。

按 政治之事率屬可受公評之範圍,此為民主國家之常態。金浦聰貴為執政黨秘書長,位高權重,卻是動輒對從事政治評論的媒體人或學者一再提告,且屢屢提出高達新台幣兩百萬元的巨額賠償金,不論是缺錢或是缺德,都不得不令人懷疑其恫嚇監督聲音及限縮言論自由以達寒蟬效應之意圖。而今之執政黨掌握幾近無限的權力,無窮的資源,其黨政高層的一言一行,動見觀瞻,皆為社會上可受公評、甚至無情批判、嬉笑怒罵之對象,此乃民主國家之常態,原因無他,懼其大權在握而不知節制也。這兩年來,台灣的言論、媒體、新聞自由卻是迭受國際觀察組織關切的對象,何以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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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2010年8月26日 星期四

民進黨議會黨團赴地檢署 告發郝龍斌花博工程瀆職、圖利廠商



針對郝市府以高出市價數倍的行情採購南美蟛蜞菊、白紋草等花博相關工程植物,台北市議會民進黨議會黨團成員25日開會,一致決定採取法律途徑,並於今日(8/26)上午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台北市長郝龍斌涉嫌瀆職、圖利廠商。



黨團總召陳碧峰、幹事長顏聖冠,以及劉耀仁、洪健益、黃向群、李慶鋒等多位議員對郝市府涉及採購弊案提出告發,強烈抨擊花博根本是『郝浪費』『郝奢侈』、『郝會花』,弊案重重。

黨團成員強調,郝龍斌『花博花大錢』已給市民非常惡劣的觀感,拿公家的預算在補貼少數特定廠商,意圖綁樁。依據台北市政府提供給市議員的資料,在採購案中,蟛蜞菊一株 300元,運費一株要 100元;至於白紋草一株 277元,薜荔一小株 450元,挖洞費一株則要 5元。



依照市府提供的『單價分析表』,不起眼的南美蟛蜞菊一株單價 300元,包括『搬運費』100元,挖穴費 5元、客土施種 9元、種植費 3元,養護費 50元 、餘方自行處理總重 35T傾卸貨車 8元,還要『零星工料』26元。在市府放棄監督下,廠商實在是『有夠好賺』,運 100顆花苗就有 10000元可以賺,郝市府的花博原來是為了特定對象而辦?

這項新生高架橋工程總共 13億元,其中的橋下景觀工程共 2億 6162萬元,被抓包的是 2399萬植栽綠化工程。但是更細的其他花費,樹木修剪一棵就要 25萬 1468元,蟛蜞菊一株 300元,薜荔竟要 425元,白紋草 277元,斑葉月桃 361元,沿階草也要 284元。



另依新生高架工程合約中的『詳細價目表』第 15頁,光椅是什麼,35座竟要 30萬元?『山形剪影立牆』235萬元?原有景石吊運就花了 23萬元; 14頁農安街休憩廣場花了 149萬元,『光之舞台 」花了 215萬元。

在花博的大帽子下,郝市府已經浪費成性、無可救藥了,整個花博工程根本就是『郝會花、隨便花』,市府逃避議會監督,黨團唯有訴諸司法,才能釐清真相、追究責任,幫台北市民看緊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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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 台北地檢署採訪報導

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

公視監事黃世鑫告發新聞局與公視董事會違法亂紀

影片共分兩段(可連續收看)

2010/01/11 AM 10:20 公視基金會部份董事捏造事由,勾串新聞局違法干涉董事會,黃世鑫 教授委任陳達成律師,控告蘇俊賓與公視八名董事,涉嫌共同偽造公文書與背信等罪。

新聞局主導的公視董事增聘案,經監察院提案糾正後,已確認不具董事資格,其人等竟仍出席2009年12月28日的公視董事會,提案決議改選公視董事長。公視監事會行文表示不同意該董事會之違法決議後,新聞局竟仍介入,欲違法行政教唆該董事會違法改選董事長。公視監事之一黃世鑫乃委請律師對本案相關違法人員提出刑事告發,並將親赴監察院請求該院依法彈劾新聞局長蘇俊賓。

委任律師陳達成大律師表示,他從未看過像蘇俊賓這麼囂張、顢頇的政府官員,不但無視於監察院的糾正,更不把立法院放在眼裡,蘇俊賓的膽大作為簡直令人無法置信。

而即將在下午召開的臨時董事會公文更荒腔走板到極點,開會通知單以基金會名義發出而非董事會,會議沒有召集人,主席還沒有選出來通知單上只有主持人,落款更沒有申請召開會議人的具名簽名,這樣的通知書合法性在哪裡?整個公視董事改選案充分的顯示他們已經飢不擇食到如此地步。

刑事告發狀 2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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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2009年7月21日 星期二

前行政院長 謝長廷控告邱毅 台北地方法院開庭



影子政府召集人謝長廷今(21)日上午前往地方法院出庭,對於中國國民黨立委邱毅在2月稱接獲情資,謝長廷曾透過妻舅匯款海外,謝長廷對此不實指控提出妨害名譽告訴。謝長廷表示,邱毅完全是無中生有,拿不出證據亂放話,是惡意,且是犯罪行為。

今日上午謝長廷親自出庭,地方法院外頭也來了許多聲援者,拿著標語要幫謝長廷加油打氣,認為名嘴治國台灣會亡國,胡亂爆料風氣不可漲。

謝長廷表示,邱毅指稱獲得匯款情資,但是在法庭上法官請邱毅提出來源時,卻不敢承諾。謝長廷認為,邱毅的情資是假的,根本沒有消息來源。

他指出,陳水扁在出庭時已經表示,調查局的訊息是烏龍資料,但邱毅又引用陳水扁的話,恐因擔心沒有公信力,所以才會強調自己是有來源的,是為了增強毀謗的公信力。

謝長廷:「他(邱毅)就講說他自己也有消息來源,自己的來源要拿出來啊!剛才要他拿出來,他拿不出來,拿不出來這個是惡意,這是一個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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