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4日 星期四

馬英九去年8月宣布賴聲川規劃晚會=內定、圖利?!



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陳其邁及康裕成今(11/24)日表示,經查,早在「夢想家」音樂劇的創意設計標案決標公告由賴聲川得標的四個月前,於 99年 8月20日的總統府記者會上,副總統蕭萬長即宣布由導演賴聲川規劃活動,同時,馬總統感謝行政院長吳敦義協助取得建國百年慶祝活動部份經費。可見總統府、行政院對夢想家一案從頭到尾一手掌握,對外卻佯裝不知情,而且至今對外解釋,越講越不清楚,且未經議價、決標就內定給賴聲川負責,馬總統、吳敦義明顯違反政府採購法、圖利特定人,應向國人道歉。

莊瑞雄表示,根據「機關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表演或參與文藝活動作業辦法」第四條規定:「機關辦理藝文採購,其不經公告審查程序者,應先將邀請或委託對象之名稱、具專業素養、特質之情形及不經公告審查程序逕行邀請或委託之理由,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後方得辦理」,因此,屬於限制性招標的夢想家標案,即使文建會最初想找賴聲川籌劃,也必須經過法律規範的行政程序,在議價、決標後,送首長核定才能確定由賴聲川負責,而法律也明確規定,在尚未完成簽核程序之前,得標者仍屬於不得對外公開及未確定。莊瑞雄強調,而從去年 8月從馬英九、蕭萬長及吳敦義在總統府一起召開記者會,不但表示經費不足部分由吳敦義協助,還宣布百年晚會交由賴聲川統籌,這就已經違反前述法令。

康裕成表示,對於民進黨的提告,國民黨昨天回應在 98年就與賴聲川簽訂合約、賴聲川在 98年就已接受文建會的委託,更說盛治仁去年 10月到國民黨中常會報告前,「夢想家」劇就已經編劇、排練多時。康裕成說,經查文建會在 98年沒有任何相關決標公告,只有 99年 12月20日的決標公告。根據採購法規定,此案應該要經過限制性招標後才可以和廠商簽訂合約,試問國民黨此案的簽約日期是什麼時候?為何可以未經決標、簽報程序就可以在國民黨中常會上報告?國民黨的說法已經不打自招、露餡了,此案明顯違反政府採購法。

莊瑞雄則出示中央社 99年 8月20日標題為「總統:建國百年活動經費不多」的報導指出,早在 99年 8月20日總統府「中華民國建國百年,跨年暨元旦活動」記者會上,馬總統當時指出,籌備建國百年相關慶祝活動的過程中,經費缺乏,感謝吳敦義協助取得部分經費。蕭副總統當時也表示,國慶晚會將會在台中劇場舉辦「精采一百,生日派對」,並由賴聲川統籌規劃,可見對於夢想家一案,從總統府到行政院,全部早就知情了,之前推說「不知情」、「震驚」都是欺騙人民的謊言。

他說,夢想家標案從蕭副總統在 99年 8月20日宣布將由賴聲川規畫、10月13日盛治仁在國民黨中常會報告、12月20日決標、12月27日公告,從頭到尾總統府、行政院一手掌握,完全吻合陳文茜指控「建國百年每個活動的介入,跟預算的核定都是高層」的說法,馬吳兩人對於這些標案全都知情且拍板定案,很明顯違反政府採購法第89條、圖定特定人,馬總統和吳敦義應向國人道歉。

陳其邁說,蕭副總統在 99年 8月20日宣布將由賴聲川籌劃活動,但當時賴聲川尚未獲得法律上的正式委託,也等同文建會尚未核定賴聲川的籌劃資格就讓賴聲川開始籌劃。根據法令規定,限制性招標必須是經過議價、決標,首長核定後,才能交由賴聲川負責,如今卻程序顛倒,先內定賴聲川後就由賴聲川得標,逕行規劃設計決定燈光、舞台等規格,也因此衍生相關得標廠商都是與賴聲川親近人士的問題。陳其邁說,賴聲川當時提給文建會的計畫書若有提出舞台、燈光等規格,此案因為事先公布得標廠商,計畫書的各項規格等於直接指定廠商,明顯違反政府採購法公開、公平的精神。陳其邁說,試問夢想家所有的內容、預算、規格有沒有經過文建會內部及外部的審查程序?若沒有經過專業審查,賴聲川形同「球員兼裁判」,陳其邁質疑夢想家整個過程是「量身訂製」的標案。

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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