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日 星期五

民進黨團:政院違反公投法監院應速調查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3/1)指出,民進黨立委不會參與國民黨的公投提案連署,除了國民黨的連署不是民進黨所要的以外,江宜樺已違反公投法第13條「行政機關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對各項議題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事項」,因此如果中國國民黨提案是違法的,潘孟安痛批江宜樺是在操弄公投。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表示,公投法第13條明訂,「行政機關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對各項議題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事項」;公投法第52條,行政機關首長違反者,處6個月至3年的有期徒刑。這是國民黨2004年通過的鳥籠公投法,當時是為了剝奪行政機關發動的諮詢性公投立下的,不讓行政機關發動公投的法。

鄭麗君表示,依照公投法,行政院不得委託國會辦理公投提案,但江宜樺公然操弄公投法,並委託立法院提公投案,她要求監察院應進行調查,並調查行政院的核四公投是否為一場騙局。

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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