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4日 星期一

江宜樺違反公投法 民進黨立委監察院舉發



江宜樺宣布核四停建並訂出8月由全民來公投決定,細節則由國民黨立院黨團負責。民進黨立委鄭麗君、陳其邁、蔡其昌及李俊俋今天(3/4)下午前往監察院舉發江宜樺,認為他已觸犯鳥籠公投法,鄭麗君說,最重要目地是要凸顯江宜樺操弄公投,反處鳥籠公投法的矛盾。

鄭麗君指出,2003年鳥籠公投法立下時,當為了防止行政院發動諮詢性公投,第13條「禁止行政機關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對各項議題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事項,行政機關對此亦不得動用任何經費及調用各級政府職員。」但江宜樺很明確在國人面前宣示,要將核四交付人民公投,江宜樺發動公投已明顯觸犯現行公投法,依照罰則「行政機關首長或相關人員違反本法第13條規定者,處6個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他們今天前往監察院就是要舉發江宜樺,呼籲要求監察委員能儘速調查。

鄭麗君指出,2008年的「台灣加入聯合國公投」,當時國民黨委託律師李復甸依據公投法第13條,向行政院長張俊雄與新聞局長謝志偉提出告訴,如今李復甸已是監察委員,希望李復甸要以一致性標準調查江宜樺。鄭麗君說,江宜樺「用惡法來弄法」,試圖操弄公投,應儘速修法,也不應繼續在國人面前上演操弄公投的荒謬劇,將公投的民主價值「被踐踏在地上」,她呼籲監察委員,應立刻展開調查。

蔡其昌說,江宜樺在媒體前信誓旦旦的說「要將核四交付公投」,但過去在民進黨執政時,同樣被當時的國民黨不但到監察院舉發,甚至到法院要提告當時的行政院長張俊雄及新聞局長張謝志偉,說他們用行政資源協助入聯公投推動。但今天不只是協助,而是整個行政院主導公投,公然違法在先,接著左手打右手在後,行政院擔任公投一方,國民黨立院黨團擔任公投另一方,正反都是國民黨蔡其昌痛批,這不是操弄公投、愚弄台灣人民嗎?

輪值監委余騰芳受理後表示,他已接下陳情,在監察院調查後,再把結果正式答覆給大家。李俊俋表示,國民黨在國會是多數,江宜樺擔任行政院長知法玩法,還違法,監察院應立即展開調查。陳其邁告訴余騰芳,監察院必要時,應約談江宜樺。蔡其昌附和說,「要展現監察院的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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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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