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9日 星期二
【司法正義:破繭/檢行動 系列二】吳澧培控告惡檢、法官
【司法正義:破繭/檢行動 系列二】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委由律師今(3/19)日召開記者會控告2位法官蔡守訓、李英豪「誣告罪」及特偵組主任檢察官陳雲南、檢察官蔡宗熙「濫權追訴罪」。期待透過「控告惡檢」行動,追求台灣的司法「昌明正義」,讓司法官有權有責,必須負起濫權的司法代價。
吳澧培說,一個80多歲的老人要和司法檢調對抗,不是為他自己,而是為了所有被司法迫害的人,呼籲受害者們都站出來,爭取司法能夠獨立、公平,唯有如此,台灣的民主才有可能落實,「我抱持著這樣的心態,決定以挺身而出,和他拼了!」
吳澧培表示,他多次要求檢調和當初污衊他的媒體還他公道,「至少給一個道歉好不好?」結果迄今都無回應。回顧自己遭受的冤屈與迫害,他說,一開始檢調大動作將他起訴,鬧得滿城風雨、全國皆知,一年多前無罪定讞,卻沒有人知道。最近親友聽說他要告檢察官,特別打電話問他說「你無罪喔?」可見司法誣告、濫訴對當事人的名譽損害有多大。
鄭文龍律師說,政治民主化但台灣的司法忘記民主化,他舉例陳前總統的外交零用金被起訴後來判無罪,判決書裡面法官指摘特偵組說起訴就是靠一己的猜測、想向把人家起訴,再要求被告自己去作證、舉證無罪,一審的判決書是大罵特偵組。鄭文龍說,告檢察官跟法官是因為他們太惡劣,法官李英豪將吳澧培資政當做被告一般,竟然在沒有證據下,以憶測方式推論犯罪事實。接著蔡守訓法官也在國務機要費審理時,又傳喚吳澧培。法官李英豪「告發」吳澧培涉案,要求特偵組處理,而特偵組起訴書內容幾乎照抄蔡守訓的判決文,直接當成起訴吳澧培的理由。
告發理由有一句話完全沒有邏輯:「陳水扁對吳澧培「虛稱」,這是國外的捐款,吳澧培「明知」這是龍潭案與國務機要費有關的款...」。這句話只要稍有常識的人都可以聽得出來,如果是陳水扁虛稱,就表示吳澧培被「虛稱」所蒙,怎會「明知」是龍潭暗語國務機要費有關款項?然而,這樣的告發卻成為主要的起訴原因,而且告發後就依照想像的劇情起訴!鄭文龍痛批,離最簡單的查證都不做就告發,結果蔡守訓的判決書裡告發了十幾件絕大部分都判無罪,台灣居然有這種判決、告發都不用證據,都用想像、用意識型態的法官。鄭文龍說,台灣從美麗島事件以來,只還給被害人清白、政億,但是沒有追究這些濫權、違背良心的法官,他希望2016年民進黨如果重返執政的話,一定要追究這些沒有良心的檢調人員,這才能真正達到轉型正義。
律師黃帝穎表示,當初蔡守訓在判決書裡是這樣說的「衡諸常理,以一國現任總統之尊,國有海外捐款何不大方匯至國內,豈有需掩人耳目將捐款匯至外國私人帳戶之理」,黃帝穎說,這是在完全沒有證據之下作為起訴的理由,但這種臆測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他接著把蔡守訓這段話用不同的主詞替代後說「衡諸常理,以一國現任總統之尊,果有嫁女兒之事,何不大方在國內舉行,豈有須掩人耳目至海外舉辦之理?」此番比喻引起現場一陣笑聲。
蘇貞昌說,檢調辦綠不辦藍的情況,令人嘆為觀止,嚴重破壞作為社會最後一道防線的司法。就以民進黨中央黨部整理的資料,前政務官被司法檢調惡質起訴後,迄今已有14人判決無罪確定,吳澧培資政是其中之一。他對吳資政在無罪確定後願意勇敢站出來,令人敬佩,畢竟很多人在飽受司法煎熬後,即使無罪也不想再提起,或再和司法有牽扯,對當事人來說,這就像被二次強暴一樣痛苦。
蘇貞昌認為,吳資政的行動是一個開始,「什麼地方有壓迫,什麼地方就有反抗」,呼籲大家展現力量,讓沒有自我約束、沒有公平正義的司法檢調人員知道,人民的憤怒是無以復加的,同時也要從制度面改革司法正義,否則包括不公正的濫訴、辦綠不辦藍等,都無法加以制裁。
今天的主持人也是作家馮光遠不改幽默本色,他穿著一件前面印著『緊走,後有追兵』後面印著『追兵』的T恤說,不是在騙這些惡檢、法官,後面是真的會有追兵,表示將會持續這個破繭/檢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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