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揭開國際金光黨』-胡志強九大消失的國際地標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陳淑華、鄭功進及賴佳微議員今(10/21)日在台中市議會召開『揭開國際金光黨』記者會,鄭功進議員批評胡志強市長九年任內開了許多支票說要把台中變成國際城,但是最後只剩下『九大消失的國際地標』;陳淑華議員則出示市府內部文件,表示台中市長胡志強竟和古根漢基金會執行長私下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喬台中國家歌劇院(現在的台中大都會歌劇院的前身)的設計價格,明顯違反政府採購法。

陳淑華議員更指出,胡志強用電子郵件喬價格的行為和台北新生高弊案中,台北市政府秘書長也用電子郵件和廠商喬底價的行為如出一轍,簡直就是國際金光黨。賴佳微議員表示胡志強市長還以為自己是在當外交部長,政策都是嘴巴說了算,甚至也藐視審計室的報告,還把錯都推到別人身上。

陳淑華議員表示,胡志強執政九年以許多國際化作為幌子,根本就是國際的大騙局。說要給市民大地標,但最後的執行率都是零。陳淑華議員指出,以台中國家歌劇院來說,第一,台中市政府沒有招標,在92年7月2日又何來決標?沒有標案卻可以先上車候補票?第一、二期又先付款後,等到94年1月1日才又補決標文件。



事實上,胡志強在 92年 5月 13日參加經建會的審查會議時,就知道中央政府要求規劃要採國際競圖,而文建會也在 96年 6月 3日函覆市府,告知其關於國家歌劇院的審查結論要用國際競圖。但是今天卻發現,胡志強雖然親自參加經建會的審查會議,同時也知道結論要用國際競圖,但卻執意在 92年 6月12日以及 6月15日以兩張電傳郵件,和基金會的執行長克倫氏議價,逕行委託設計師設計。連採購程序都沒有就逕行委託設計師作規劃,胡志強明顯嚴重違反政府採購法第 22條以限制性招標辦理,也沒依照政府採購法第46條及第47條設定底價,也沒有敘明不訂底價的理由,有圖利之嫌。

陳淑華議員更進一步指出,台北市新生高架橋弊案中,台北市政府秘書長以 E-mail喬底價,而如今胡志強以 E-mail喬價格,一意孤行違背正常採購程序,是否跟台北新生高弊案一樣,和廠商暗通款曲提高標價?整個台中國家歌劇院案有圖利之嫌,讓人質疑有弊案。陳淑華議員表示近期內也將收集相關資料,向台中地檢署告發。

鄭功進議員指出胡志強九年前說要把台中變成國際城,九年後又要變成世界的大台中,但這九年說的都作不到。台中市有消失的九大國際地標:古根漢、歌劇院、新市政中心、會展中心、熊貓館、米其林餐廳、國際百貨公司、水湳經貿園區及台中洲廳等等通通跳票。請胡志強先把這九年所說的大投資先交代清楚,再來說要怎麼變成世界的大台中,這是我們對他的政策檢驗。



賴佳微議員表示,國家歌劇院現在位址就是我們的新市政中心,在審計室的報告中就指出有很多錯誤,胡市長本身直接和設計師進行議價的動作,這個動作裡面很草率的用兩封電子郵件作議價,對於這個設計師開的價錢予取予求很不合理。胡志強市長把自己當作台中市外交部長,口頭和國外人士擬定外交政策,把他過去外交部長的習性帶到了台中市。

賴佳微議員指出,包含審計室的報告也有提到,設計師來台灣用直昇機勘查的 25萬的費用也是台灣納稅人買單,台中市政府完全也沒有追討;台中市政府去西班牙考察的時候,胡市長和設計師溝通之後就用 E-mail給台中的文化局,在三小時內就簽呈到副市長,完全毫無議定和調整的時間和空間,就敲定了古根漢計畫。這個部分胡志強市長完全藐視審計室的報告,也不覺得自己有錯,而且為了掩蓋自己的錯誤,用另外的形式讓大都會歌劇院借屍還魂,把錯都推到別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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