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6日 星期三

司法院正副院長審查會 中選會秘書偷遞小抄 管碧玲:賴浩敏公器私用

質詢現場錄影畫面-管碧玲委員辦公室提供

立法院今(10/6)對馬英九提名之司法院正副院長進行資格審查之同意權行使,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審查院長被提名人賴浩敏時,竟出現不明人士直接闖入備詢台偷遞小抄給賴浩敏,經管碧玲確認紙條內容及該人身分,竟是中選會現職之秘書,管碧玲痛批賴浩敏已辭中選會主委,還沒上台就公私不分、公器私用、濫用職權、行政不中立,豈有當大法官與院長之資格?

管碧玲審查時,以副院長被提名人蘇永欽的12項著作立場,如『台灣人民無權以自決方式決定前途』」、『台灣人民不能用公投重新制憲』等,要求賴浩敏對這些憲政主張表態是否同意。管碧玲才問到第 2題時,議場突然有不明人士走向備詢台遞紙條給賴浩敏。管碧玲立即請主席暫停,質疑該明遞小抄者是否為萬國律師事務所人員,要求主席釐清該不明人士身分及紙條內容;經確認後遞小抄者竟是現職的中選會秘書,而賴浩敏將小抄交給管碧玲後,管碧玲當場念出紙條內容是『都是蘇老師文章出題』。



管碧玲痛批,就連司法院同仁也不可上來遞小抄,因為賴浩敏還只是被提名人,更嚴重的是,賴浩敏已辭中選會,今天的司法院正副院長審查與中選會毫無關係,怎能這樣公私不分、公器私用,把中選會現任的秘書叫來當幕僚、遞小抄!?管碧玲強調,立委的助理最多也只能在官員座位上操作設備,不能踏入議場一步,她的幕僚不可上前遞資料,為何賴浩敏的幕僚可以闖入遞小抄?管碧玲質疑,光是這一點公器私用、公私不分,賴浩敏就沒有資格擔任大法官,更沒有資格擔任司法院長。

在管碧玲檢驗下,蘇永欽的 12項憲政主張,賴浩敏不同意 8項、棄達四項。管碧玲指出,蘇永欽的這 12項憲政主張,只有一項是在台灣解嚴之前所發表,其餘全都發表於解嚴後,蘇永欽反動個性可見一斑;而賴浩敏對蘇永欽這些理念主張,沒有一項是認同的,兩人未來如何共事? 何況蘇永欽被國民黨推薦的審查委員在周一的公聽會上奉為『法界泰斗』,蘇永欽的威權和權威,賴浩敏這個院長當得了多久?

管碧玲進一步指出,從賴浩敏任職中選會委員時的投票記錄,明顯可見只要遇到爭議性高、有藍綠衝突性的案件時,賴浩敏就投機地選擇棄權或離開,類似記錄不勝枚舉;賴浩敏甚至明顯以雙重標準,面對藍綠同樣違反選罷法的案件。管碧玲表示,司法院長主持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但司法院長不能行使職權時,就是由副院長代理,從賴浩敏怯懦投機的性格不難預見,未來只要馬英九、蘇永欽聯手,賴浩敏就必然自動隱形,比花瓶還不如。

管碧玲強調,今天審查會完全呈現了賴浩敏公私不分、公器私用、怯懦投機的性格,以及蘇永欽反動的憲政法學理念及個性,兩人都明顯不適任大法官及正副院長,呼籲國民黨委員勿一味護航,否則將使台灣憲政民主陷入新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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