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

大砲打小貓 檢調在幹嘛?網友聲援廖小貓



知名網路影音創作者 廖小貓 日前因為 KUSO了一片胡志強競選總部自己拍攝的 hu's Girl MV,竟然讓台中地檢署大為光火,還主動召開記者會打算以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為由將他提起公訴。

消息一傳出引起廣大網友群情激憤,網友們在臉書、噗浪上用各種方式發起多個聲援廖小貓的活動,並表示『有種你就辦辦看!殺了一個廖小貓,還有千千萬萬個廖小貓!』。網友痛批,檢調大砲不查台中市弊案、不查台中市府用公帑邀明華園演出,事實上卻是為胡志強站台輔選,涉嫌違反選罷法、瀆職圖利罪,卻大動作主動開記者會對網路言論自由迫害,檢調辦案準則及立場讓人無法接受。



今日(11/2)上午由台灣部落格協會、卡神楊蕙如及眾多網友在立法院中興樓召開聲援廖小貓記者會,許多民間社團代表也到場力挺。立法委員管碧玲也以廖小貓的噗友身份到場聲援,管碧玲委員說,看看電視台的全民大悶鍋再比較廖小貓的 KUSO影片,兩者都是以詼諧、嘲諷來看政治時事,全民大悶鍋甚至都還得過獎,為什麼電視台可以網友卻不行?管委員說這位檢察官偵辦廖小貓的動作,把胡志強的年輕選票都嚇跑光,那麼是不是也可以這麼說這位檢察官是『意圖使蘇嘉全不落選』,這要算是另類操作嗎?

楊蕙如表示,開記者會的主要目的除了要聲援廖小貓之外,更要質疑為什麼台中地檢署對此事如此主動,觀看台中過去的一些大弊案沒看地檢署有任何動作,卻對一個網友的 KUSO影片如此迅速主動要偵辦,楊蕙如呼籲台中地檢署不要成為單一陣營的打手,迫害網友意圖造成網路上的寒蟬效應。



台灣部落格協會理事長比利潘說,馬英九上任後台灣的言論自由一直在倒退,廖小貓事件不是網路上言論自由被打擊的第一個,過去芒果日報社長也曾被迫害過,比利潘說廖小貓影片裡所剪輯的片段都是台中第四台插播的廣告以及真實的社會新聞事件,他在影片一開始也聲明,身為台中居民他擔心台中的治安、擔心台中的色情氾濫,在看到胡志強總部的這部影片,對他而言就是他的擔憂,他才以 KUSO的方式來製作影片,希望能喚起台中人的憂患意識。

事實上昨天胡志強總部又再度將原本撤掉的 影片 上架,仔細看影片底下將近 200則的回應一面倒的批評此片的素質與水準,網友 loubeauty說『我原本以為那"來喔~來喔~"跟那高八度可怕的笑聲是改編版剪上­去的,原來是原版就有的。原版就拍的超像酒店又沒格調,還怪別人­糟塌妳們?』。



wing117 回應寫到『競選宣傳短片拍得這麼曖昧,也不用一群男男女女都有的青年來營造­健康陽光的形象,而偏要用穿超短熱褲的美眉在那喊來唷來唷,根本­是自己挖了坑往下跳。影片本身的宣傳手法就有問題,現在還要提告把錯怪到一個網友­身上,這樣一來大量的年輕族群選票會流失得更嚴重吧!做這種造成反效果的影片在先,後續提告動作在後,只能說兩者都是­不聰明的舉動。真不知這團隊是怎麼輔選的。』

吳明蒼律師表示檢方用選罷法來簽發這案件,而非用一般的誹謗名譽或言論自由來處理,對照檢方在其他重大案件的處理上這比例上是逾越了。年輕的女網友說他看到檢方主動要偵辦後,讓她驚覺怎麼回到向老人家說的白色恐怖的年代,台灣怎麼已經不是他所知道有言論自由的台灣。蔡丁貴教授說選舉活動是公共議題的討論,每個人只要陳述的是事實都不會構成違法的問題,今天台中檢調這樣的動作只是再次凸顯中華民國這個流亡政府用司法來壓迫人民,所以大家一定要站出來,聲援廖小貓捍衛自己的言論自由。



稍後台中地檢署也以發布新聞稿方式指出,地檢署向來極為尊重言論自由的保障,『Hu's Girl』宣傳片改編一事,因事件的事實內容及是否涉及犯罪均屬不明,地檢署因而請檢察官先行了解相關情節,這起事件尚無任何人提出告訴或告發,地檢署也未主動分案偵辦。這是否表示檢方感受到他們的『積極主動』已經引起廣大網友的反彈,最後會因此而使胡志強流失年輕選票,想必這會是台中地檢署扛不起的責任吧。


更多照片,請點擊上圖,連結至 活動相簿

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10 則留言:

  1.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教育部也在關切 ptt...

    言 論 自 由 無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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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抵毀惡攪人家那算是言論自由...民主退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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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You guys should go to Hell.
    聲援廖小貓... my 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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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老胡這次別想選了.
    中檢幫了倒忙,
    而這兩個女生真的會把老胡給害慘.
    支持小貓!!
    KMT全部滾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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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1
    我挺小貓!
    小貓
    衝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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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KUSO無罪,惡搞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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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有種全部綠色網民通通抓去辦 如果廖小貓有罪 那我們都要去地檢署承認我們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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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小貓請保護自己把網址放國外吧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你還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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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加油言論自由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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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廖小貓目前做的事,
    就如同立委和其他候選人一樣,
    都是批評對方的錯誤!
    難道立委的監督政府就叫監督政府?
    難道候選人的批評對手就叫糾正別人的錯誤?
    或許在檢調的眼中,
    只有''政客''這種''偉人''才有資格罵!
    更何況廖小貓都是出於真實,
    有些政客還做出不實的謠言,
    這才是真正要辦的''意圖使他人不當選''!!


    所以,
    檢調要辦事可以,
    但要先把批評他人的政客,
    不分政黨全數抓出!
    如果辦不到就沒有理由,
    來懲罰廖小貓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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