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3日 星期二

管碧玲:交通部應徹查高鐵營收表再談漲價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今天(8/13)與立委管碧玲在立法院召開「高鐵要降價」記者會。立委管碧玲指出以高鐵自97-101年近五年來的平均票價來看(表一),幾乎年年漲價,五年的漲幅達12.62%,而物價指數如以97年為基期,到101年只漲了3.47%,高鐵票價漲幅是物價的3.64倍。管碧玲指出高鐵年年漲價、年年賺錢,但是業外收益卻黑箱作業,無法監督,交通部高鐵局與高鐵公司卻合謀在立法院休會期間喊漲,她絕不會允許這種情形,她表示如果交通部不做好行政指導,將她會在立法院好好監督。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理事長陳秋雄表示高鐵動輒漲價,一家四口的交通費將達1萬3千多元,負擔沈重,嚴重撕裂南北情感。秘書長呂英偉表示高鐵目前的載客率僅有54%左右,反而應以降價來提升載客率,況且若與日本、韓國做比較,以實際國民所得來看,台灣的票價都比日韓為貴。監事長陳啟中指出,在台灣工資長年不漲,水電不斷漲的情況,人民生活已經很痛苦,但是高鐵卻不斷調漲,他認為高鐵是獨佔性質,具有準公益性,政府應該介入高鐵漲價,而不應任憑漲價。



管碧玲指出高鐵近年來營業收入已轉虧為盈(表二),在營業收入上,100年的淨利是58億、101年是36億,而今年上半年已有20億元收入,但是其在業外收益,包括廣告、租金等收入,卻常是虧損,例如97年虧損了13億、99年虧損了14億,100年竟然是掛零,實在令人匪有所思。此外高鐵場站旁的開發收益也都付諸闕如,在帳面上完全看不到。管碧玲表示高鐵場站開發的所有收益都不算高鐵收入,其他業外的廣告與租金的收益這麼離譜,但是交通部全都不監督,卻一味順從高鐵漲價決定,完全不做行政指導,實在有失主管職責。

高鐵工程司副總工程司饒國政表示高鐵場區的開發還未開始,未來交通部將會對此部分加強監督。而高鐵票價部分是依據獎參條例規定所簽署的合約規定,是依照物價指數波動做調整。第一組組長楊正君表示,此次交通部調整基本費率是依據高鐵興建營運合約「高速鐵路營運費率標準、調整時機與方式」,高鐵依據合約規定,有權利隨之調漲票價費率,他們目前正加強與高鐵溝通,要求高鐵未來擴大優惠票價範圍,在對弱勢族群或離峰時段做更多的優惠。

管碧玲表示,高鐵局處處維護高鐵公司,不但協助其獲得銀行團貸款、調降利率,在該監督的時候卻不監督,她在今年四月即質詢交通部應要求高鐵公司針對過去高鐵溢收票價部分,應想辦法回補或修正,但高鐵迄今都未改正。管碧玲表示過去高鐵的車站里程皆採無條件進位法,因此許多站的費用都被超收,例如101年車站被超收約4千9百多萬(表三),從96年至101年,預估被超收的費用約為225,986,914元,在28個站中有17個站被超收,超過六成的站被超收,其中被超收最多的站為台北-板橋,高8元,次高為嘉義-台南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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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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