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5日 星期一
『ECFA 人民公投』民間社團立院遞交請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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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社團台灣國民會議、公投護台灣聯盟、手護台灣志工團等今日(7/5)上午前往立法院遞交『台灣人堅持 ECFA必須經由台灣人民公投決定』請願書,民進黨團由翁金珠委員代表接受請願書,中國國民黨則以正在院內進行協商,無暇理會因此無人出面,公投護台灣聯盟執行長蔡丁貴仍將請願書委託立法院秘書處轉交給院長王金平、副院長曾永權、中國國民黨團林鴻池。
社團代表蔡丁貴教授對翁金珠委員陳述請願的內容,根據現行鳥籠公投法提案規定『第十六條第16條立法院對於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之事項,認有進行公民投票之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由立法院會通過後,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民投票』。
蔡丁貴教授表示,立法院為人民發聲、請願之單位,依這目前鳥籠公投法之規定總統及立法院可提起全國性公民投票,免經過公投審議委員會。本土社團是人民團體,應向立法院要求提案『ECFA 公民投票』,立法院避免為其流亡體制打手之虞,立院應當為民前鋒提案交付 ECFA審查應由台灣人民行使直接民權。
翁金珠委員首先感謝民間社團的付出與辛勞,她一定會將今天社團的意見提交給黨團來提案,這確實也是一條公投的路,即使人數劣勢下很可能會被封殺,但也一定會去做。翁金珠委員表示整個 ECFA的簽署過程疑點重重,比方說以終止條款來說,國民黨的說法是只要覺得條文有異可立即終止,但事實卻不是這樣,條文顯示提出終止並非即可自動失效,必須要先終止 30天後再經過協商,而協商結果根本是未知數,這等於是出賣台灣長遠的經濟。
翁金珠委員說,民進黨黨團在今天的協商有幾點重點:1.要求無論有無審議都要經過公民複決 2.民進黨在程序委員會提出台灣跟中國協議處理條約,這條約過去在蕭萬長當院長時就已經提出過但都沒有處理,民進黨會在今天的協商會再次提出『台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並要求 ECFA條約要逐條逐項審查,審查後還必需要經過公民複決。
最後請願書由秘書處蔡處長代表接下,並轉交給立法院長及中國國民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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