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5日 星期三

會計法瑕疵 蘇貞昌:民進黨臨時會提案修法



立法院會上週五在會期最後一天深夜突然修法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三讀通過,卻出現民代、大專院校職員特別費除罪化,卻獨漏「教」員的大烏龍。 蘇貞昌今天(6/5)表示,這次會計法修法顯有瑕疵,民進黨認為行政院應該提出覆議來解決爭議;如果行政院不盡憲法責任,總統應該召集行政、立法兩院來解決這個問題;如果行政院及總統都不願盡憲法責任,民進黨今天決議要求黨團在臨時會就此案進行修法提案。

蘇貞昌說,對於修法有兩個重點。一是要把此次修法過程裡所疏漏的大專院校教授、教師部分納入;二是對於民意代表公款私用部分,應該不能除罪。對於扁的國務機要費,發言人林俊憲補充表示,這次常會沒有討論。總召柯建銘在常會裡報告當時在立院議事協商的過程,他也強調在協商過程、黨團大會討論都有向黨團成員說明。因此,基本上這個法案內容,所有黨團成員都應該清楚。

林俊憲說,國會立法的本意就包括教職員,但因為「文書作業疏失」;行政院、總統不願意負起責任,民進黨一定會提出修法。媒體問到,民進黨團也簽字,難道都沒有責任?林俊憲再重申責任在「文書作業疏失」,立法解釋與說明是很清楚的,包含教授與教師,只是在立法文字上漏掉了。這個案子既然出自於立法院,當然是立法上的缺失。增修條文指出,如果行政院覺得窒礙難行,因此行政院提出覆議是最適當的。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於中常會後發出澄清稿,並將民進黨黨團會議議事錄及行政院提供版本公布:

關於此次會計法修正案一事,本人已於6/3日召開過記者會說明,馬英九總統於2012年一月十九日為此召開臨時會並將民代除罪化之該案列為第三十案,本人即表示反對,要求必須待第八屆新國會交由新民意公開審理;在本人要求下,第八屆第一會期5/2號財政委員會始公開審理本案,2012年四月三十日本黨團召開黨團會議,就財政委員會即將審理本案公開列案討論,決議為「這是國民黨與民進黨都要面對的問題,會由兩黨黨鞭都發言,共同承擔(現場委員都沒意見)」,(見附件一)故絕非本人一人獨斷妄為,過程均有正式會議紀錄可考;再次,國民黨又要求院會應處理本案,本人要求應交付公開表決均遭國民黨拒絕,故該案延旦迄今,也因為如此顏清標委員遂因而入獄,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五月三十一日早上九點本黨團召開黨團會議,本人亦一一向與會立委同仁溝通本案,並說明晚上院會將予以處理,故絕非無溝通,而所謂本人支持顏清標,或攻擊本人出賣民進黨黨團等均為扭曲事實之發言。

此次本人簽署本案乃是基於有七百多位教授學者或被約談或被起訴,導致學術界人心惶惶,在國民黨要求必須與民代除罪化一致處理的情況下不得不簽署支持。而本案如今遺漏”教”字,則是在協商過程中行政院(見附件二、三)所提供的版本即已如此,若行政部門如今又認為如此不足以涵蓋大學院校教授,則必須由行政部門負起全盤責任,行政院長不應副署、總統亦不應公布,馬總統並應承擔起憲政責任令行政院立即提出覆議;若馬總統拒絕,本黨團亦將於臨時會提出再修正案,就遺漏大專院校教授部分予以補正,各民意機構若公款私用也應予以排除適用,以平息爭議。


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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