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日 星期三

蔡丁貴指控台中市警方頂替罪與偽造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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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護台聯盟蔡丁貴教授與夫人黃春玉女士、執行總幹事張銘祐先生於6月2日上午9點,在台中地院前召開記者會,說明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於去年12月20日陳雲林二次來台期間,向張銘祐先生與黃春玉女士噴射防狼噴霧器一事。多次開庭後,警方以剪接錄影帶作為證據並要求員警頂替加害者。

陳達成律師敘述調閱警方當天蒐證光碟,證據顯示當日並無任何人攻擊警方,反而是警方阻礙民眾抗議。更有趣的是出面承認攻擊民眾的宋國棟教官並非他所為,蒐證光碟出現的是兩位不知名便衣警察。另外加告宋國棟與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分局長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頂替罪。

蔡丁貴教授表示警方所提供的錄影帶證明以下幾件事:一、警方在未管制的地區與時間使用暴力攻擊民眾。二、胡志強市長公開在媒體邀請民眾來台中市可以發表不同意見,但蔡丁貴教授一行人來台中發表意見時卻遭到警方暴力攻擊,胡志強應該履行承諾辭職下台。三、近來台中市警方爆發嚴重風紀敗壞問題,由此可知台中市警方一再用相同手法偽造證據,剪接編造錄影帶內容與時間,民主國家的警察不應有如此行為。

蔡丁貴教授指出這是一場政治的法律戰,大家應該繼續對抗流亡政府的司法體制。最後台灣中社陳萬得社長聲援兩位受害者並支持人民有自由集會遊行的權利。

獨立媒體 台中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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