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6日 星期六

「罷免馬英九,釋放陳水扁。」 517,一起走出來


5/17 請拿此標語,穿著綠色衣服,繫上『還我民權』絲帶,一起加入我們『獨立。建國。挺扁第五大隊』,完成『不爽出來走』第 26 天的最後一站。讓我們以身為一個台灣公民,為捍衛我們的民主,為爭取我們的權利,17 走出來。


5/17~20 請拿此標語,穿著綠色衣服,加入我們公投護台灣聯盟的『獨立建國挺扁第五大隊』,一起在立法院門口,要求罷免馬英九,立即釋放陳水扁,還司法一個公信,還給台灣一個民主社會該有的常態,還人民百分百的民族自決權利。

大圖 下載

台灣人,當你願意為自己站起來,你才會知道自己有多高!

去年1025大遊行落幕,蔡丁貴教授選擇留在立法院大門前,為爭取頭家公民本然該有的權利,向馬統幫這個惡質政府絕食抗議。許多民眾被他的決心與意志所感動,從靜坐聲援進而加入『公投護台灣聯盟』這個團隊。無私奉獻,相互扶持,彼此成全,堅持不退,持續在立法院門前抗爭,至今已逾半年。甚至;這群來自不同生活象限,不同職場領域的人,寫下了台灣最長時間的抗爭新紀錄,並且仍在繼續推進中。

在這200多個日子裡,我們這個團隊憑藉的是一份堅決守護台灣的心,一份對公義是非的執著勇氣。雙重國籍的李慶安,因我們發動包圍立法院,而倉皇辭職。高級外省人郭冠英,因為我們至新聞局抗議施壓,而馬腳盡露,丑戲破局。是的,經驗告訴我們,當民意機構不再是真正民意的代行者,只有靠人民自己站出來,才能討回我們的公義與權利。

4月22日,蔡丁貴教授帶領公投護台灣聯盟的成員,一步一腳印,從恆春的西門城出發,全程500多公里,歷時26天,預定於5月17日抵達台北城,參加凱道的『保台嗆馬』活動。『不爽,出來走!』的行動,只希望能喚醒更多民眾,為了台灣的主權,為了我們自身的權利,為了子子孫孫的未來,在忍無可忍的存亡關鍵時刻,能勇敢的站起來、和我們一起走出來,罷免馬英九、挽救失業、捍衛台灣的主權,讓司法不再淪為當權者私人的政爭秋鬥工具,讓人民的權利,完完全全的還給人民。

不管是個人情感的私領域,或是家國群體的認同,每個人都知道,“被佔有而不被愛”的感覺一定很不好,被戲耍欺騙的感覺更怨憤。身為一個民主國家的成熟公民,屬於我們自己的幸福、權利,不需冀望政治明星的口水來灌溉,社會公義是非的認定,也不需媒體名嘴來強加詮解。我們是頭家,我們應該知道,我們要甚麼?該爭甚麼?

如果你不屬特定領域的民間社團,如果你還是無法認同在野黨“形式大於實質”的遊行抗爭模式,如果你只想以一個台灣公民的身份,對馬統幫表達你個人的不滿與控訴,爭取屬於你自己的公民權力。那麼,5月17~20日請用你的雙腳告訴我們~『咱,是同一國的!』


5月17日『獨立‧建國‧挺扁第五大隊』不爽出來走第26天遊行路線

14:00板橋火車站前集合整隊
14:30 從板橋火車站出發 -- 新府路--文化路--華江橋--台北市和平西路--西園路--廣州街--南寧路--中華路--忠孝西路(北門)--中山南路立法院大門--凱道


5月18日0:00 ~ 5月20日24:00

517之後,我們將繼續以和平非暴力的抗爭方式,要求政府立即回應我們所提出的訴求,否則不排除更激烈的抗爭行動。請已下定決心願意和我們一起留下的團體或民眾民眾,請記得隨身攜帶健保卡和個人簡單換洗衣物及個人隨身葯品。若有攝影手機或傻瓜相機,也請隨身攜帶,並在有被警方暴力脅迫的狀況下,立即錄影蒐證。同時也希望參與的民眾,能配合我們指揮幹部的指令和行動。

2 則留言:

  1. 前總統陳水扁涉國務機要費等重大弊案,台北地院2009年9月11日下午宣判,13名被告中,陳水扁與吳淑珍均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水扁併科罰金2億元,吳淑珍併科罰金3億元。陳致中、黃睿靚各被判處2年6月與1年8月徒刑,兩人均併科罰金1.5億元,但黃睿靚緩刑5年,必須向公庫繳交2億元。

    其他被告部分,馬永成被判處徒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林德訓被判處16年,褫奪公權8年。吳景茂與陳俊英夫婦均被判處2年,緩刑5年。蔡銘杰被判處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5年。李界木被判處6年,褫奪公權3年。蔡銘哲被判處2年2月。郭銓慶被判處3月。陳鎮慧則是四大罪全部免刑。

    回覆刪除
  2. http://neoformosamagz.blogspot.com/2009/09/blog-post_1126.html

    回覆刪除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