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4日 星期四

小蝦米力抗大鯨魚 記協等團體呼籲年代主動撤回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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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辯護律師訪談


針對年代CALL-IN爭議事件,資方非法解雇員工,並以妨害名譽官司控告這兩位員工事宜,因年代電視不願讓步導致昨天勞資協調破裂以及兩位離職員工已經接獲台北地檢署需於9月24日到庭偵訊通知,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等團體18日強調,媒體作為社會公器,本應該接受內部及外部的監督與批評,如果動輒剝奪員工的工作權,或甚至興訟提告,勢必嚴重傷害台灣的新聞專業與自由。因此,我們慎重呼籲年代電視除了撤回解僱之決定外,也應主動向台北地檢署撤回妨礙名譽之訴。

在八八水災期間,年代在8月10日晨間時段開放接受災民求救CALL-IN,並向災民表示將會馬上通報相關機構。但實際卻延遲到當日深夜才通報。經兩名員工反應上級未獲正面回應,轉而在自己的網路部落格抒發心情。豈料,竟遭年代予以解雇並提出妨礙名譽之訴。

昨日(9/17)雙方召開第一次勞資爭議調解,但在資方不願讓步收回成命下,調解破裂,將進入第二次調解會議。會議中,資方代表宣稱,NCC已經表示年代電視「查無延遲通報」。但經記協向NCC求證後,NCC表示此事仍在調查中,從未告知年代「查無延遲通報」,並擬發文告知年代電視台及當事人委任律師,不要再散發不實言論。

記協等團體認為,八八水災發生之際,年代接受災民求救CALL-IN電話,實際上卻未做好通報程序準備,事後還以提告手段恫懗盡職員工,並以尚待查證之藉口,掩蓋延遲通報延誤求災之實,如此以大鯨魚對付小蝦米不符比例原則,實在令人無法接受,記協等公民團體在此籲請年代電視台以社會公器之責,在9月24日台北地檢署第一次偵查庭前,撤回告訴並且回復工作權及回復兩人名譽,向社會大眾交代。

發起團體: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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