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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0 AM 10:10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李慶鋒、陳建銘於市議會六樓中庭召開記者會,痛批郝市府放任圓山飯店圈地圍路濫收費。
就在圓山飯店董事長張學勞請辭獲准後,數十名登山客與北市議員10日向郝市長喊話:「別再放任圓山飯店吃人夠夠!」、「停車費請尊重庶民經濟!」,這些山友在圓山飯店後山爬山達六十年,但年初圓山飯店藉口向政府租地要成本,大收山友停車費一小時 80元,爬一下山竟被收停車費數百元。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李慶鋒、陳建銘說,圓山飯店向政府租房地租金一年僅1億多,但是,大收停車費後357停車格一年最高可收到 2億4675萬8400元,圓山根本不必再搞什麼上空秀了,光賺山友過路費就夠了!更何況停在山路沒停格子的的也要收錢,連後山住戶也要收過路費1200元。議員痛批交通部、郝市府、圓山飯店吃人夠夠,呷銅呷鐵現在還要呷老百姓!
在圓山住了三十幾年的黃先生表示,小時候到現在每天回家的路就是圓山飯店左側這條路,1963年小蔣巡視麒麟廳工程時,他所走的路就是所有住戶每天回家要經過的路,蔣家沒跟他們收過路錢、歷任市長沒有收過路錢,為什麼郝龍斌放任圓山飯店跟住戶收每個月1200元的停車費月票,他們的車又沒有停在停車格裡,這是甚麼道理?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痛批郝龍斌與市府交通局官員失職,要求政風處調查是否官商勾結?議會去年撥出過二、三億元高額預算重新建設劍潭山步道,砸大錢後,郝市府沒有任何停車場規畫,卻核准放任圓山大漲停車費率,讓想爬山的山友因為要花數百元而不敢爬山,郝市府核准高昂的停車費之後,接著卻放話要上萬名山友不想交錢給圓山就不要開車來爬山,無視於上萬名山友中多數山友的年齡與開車需求,這樣高傲欺負人民的政府讓人不恥!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表示,圓山飯店承租劍潭山的國家土地,但這條路是山上住戶開車回家的唯一通道,在建管處63年核發飯店使用執照前道路早就存在了,根據大法官釋字第400號解釋, 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確保個人財產權利不能遭受公權力或第三人侵害,這樣才能保障個人財產人身自由及尊嚴。因此,後山民眾要回家都必須行經圓山飯店這條既成道路,圓山飯店怎麼能攔路收費阻礙公眾通行?而且,山友與住戶的車子根本沒有停在圓山飯店承租範圍內,更不是停在郝龍斌市政府核准的停車格,圓山飯店憑甚麼跟住戶收月租費1200元?郝龍斌市府踐踏公眾利益至此,讓人大開眼界!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表示前,根據「臺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第二條第四項第一款規定,路外停車場臨時附屬設施面積4平方公尺以以上票亭必須辦理雜照申請,經山友丈量,圓山牌樓下的飯店所設的收費票亭及柵欄長3.35公尺、寬1.5公尺,面積明顯超過4平方公尺,議員現場告發這是無照票亭,要求北市府依法拆除。
議員與山友們要求,圓山飯店應該在停車格旁收費站,針對停在停車格的民眾收費,而不是針對經過山路的山友收錢,這是侵犯山友及住戶的通行權,等於占山為王,難道沒有錢的人民就不能回家嗎?
此外,議員也質疑,圓山飯店向交通部僅承租「北安段4小段339-4地號」,但是,這個地號並不包括網球場等用地,這點議員將向交通委員會立委檢舉,要求立委詳細調查交通部租約,不要再放任圓山大飯店為所欲為惦惦吃三碗公!議員並呼籲,圓山飯店是租用人民的土地與房舍,應該了解美麗的劍潭山不是私人的,占山為王攔路收費而且價錢嚇人,勢必造成民怨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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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 台北市議會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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