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在今天(7/3)下午,將洪秀柱女士損害名譽案件的賠償金9萬6,279元匯入「新北市社會救濟會報專戶」並指定八仙粉塵氣爆救助專案,祈傷者都能早日康復、度過難關。
游錫堃昨日在FACEBOOK貼文表示,日前收到洪秀柱女士損害名譽案件的賠償金17萬7,079元支票一張,扣除支付律師費50,000元,償還訴訟期間黨部及律師代墊裁判費30,800元外,其餘96,279元全數捐新北市社會救濟會報專戶指定八仙爆炸案受害者。
游錫堃表示,因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參選總統,日前有媒體談及此案,當時他仍未收到洪秀柱應依法賠償的賠償金,他受訪時曾對外表示,未來若收到賠償金,扣除律師費及應給付民進黨中央黨部代墊的裁判費後,剩餘所有的金錢將會全數捐做公益使用。
游錫堃最後說,這個官司定讞已經是七年前的事,雖然過了一段時間,但洪秀柱有給付賠償金就好,他引述金剛經「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對這個案子早已放下,不會跟洪計較。
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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