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最高檢察署發布新聞稿「嚴查正副議長選舉亮票」,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今天(12.23)表示,實務上最新見解是亮票「無罪」,但最高檢察署居然「選擇性」引用13年前的「有罪」過時見解,企圖恫嚇不受買票影響的縣市議員,動機可議。
黃帝穎指出,依據2013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確定判決及2014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的確定判決,都已認定基於責任政治,議員對正副議長選舉的亮票不構成刑法洩密罪,但最高檢察署居然「選擇性」引用14年前的「有罪」過時見解,他痛批,最高檢呼應國民黨的政治訴求,恐淪為執政黨的政治打手,成為替正副議長買票的幫兇。
黃帝穎說,民進黨立院黨團今天將拜會檢察總長,請他說明在有關正副議長選舉,有沒相關買票的作為,檢察官應該是嚴查買票,而不是騷擾亮票。對於民進黨要求黨籍議員在正副議長選舉要有一致性的投票行為,這是選舉前簽署的相關切結,這是黨籍議員向選民負責、向人民證明清白的唯一方式,檢察官不能包庇買票、騷擾亮票。
黃帝穎強調,民進黨除了用黨紀要求議員貫徹責任政治,杜絕不記名投票可能暗藏的買票犯罪外,更呼籲檢察官嚴查正副議長選舉,民主的代議機制不容買票、賄賂,檢察官千萬不要淪為執政黨的政治打手、買票者的幫兇。
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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