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6日 星期三
退休職人員年終、三節獎金 管碧玲籲應檢討整合並法制化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今(9/26)質詢交通部時指出,交通部所屬國營事業的退休職人員年終慰問金及三節獎金,合計達十億餘元,此一退休職人員福利不僅非法定預算,且各事業機構間標準不一,政府應正視檢討。
管碧玲指出,交通部所屬四個國營事業:中華郵政公司、台灣港務公司、台灣鐵路管理局、桃園機場公司,於102年預算編列「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分別為74,579,000元、18,060元、18,502,000元、186,000元,合計為103,285,060元;另有「退休職人員年終慰問金」分別編列513,962,000元、56,973元、429,485,000元、604,000元,合計為944,107,973元,兩大筆慰問金總計1,047,393,033元。
管碧玲指出,此兩種退休職人員的慰問金並非交通部國營事業特有,整個公務、國營事業退休體系都有編列,總體金額非常驚人。特別的是,「退休職人員年終慰問金」乃比照現職人員年終獎金加發1.5個月,但現職公務人員並沒有三節獎金,「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是退休人員特有福利,每人在春節、端午、中秋可各領兩千元、合計六千元的慰問金。
管碧玲表示,此類慰問金並無法源依據,其來自人事行政局早期一紙「退休人員照護事項」的公函,但當時僅通令『儘可能派員以函電慰問退休人員,並酌贈禮品或禮券』,既非禮金,後來也未曾以法律明定編列,演化至今卻變形為人事行政費中固定的預算,名目是獎金或獎補助,但退休人員並無執行公務,為何能領獎補助?
管碧玲表示,以交通部的四個國營事業為例,台灣港務公司、桃園機場公司的「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都是三節共6000元,但台灣鐵路管理局退休人員則是三節「共」2000元,中華郵政公司是平均三節為8450元,顯見此一慰問金因非屬法定預算,以致標準不一、落差甚大;既不公平也不合理。
管碧玲認為,政府可以採取漸進式調整,她主張現階段應將退休職人員年終慰問金及三節慰問金整併,例如年終時致送慰問金一萬元等方案,初估將可為國家財政省下百餘億的不合理支出。管碧玲也表示,其中有部分屬退休人員之遺族照護,未來應可保留惟仍須法制化,她將提案修法,也呼籲政府各主管部門應有魄力面對改革,主動調整不當的預算項目,以因應越來越窘迫的財政問題。
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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