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林佳龍今(6/7)日在交通委員會質詢毛治國部長有關高速公路電子計程收費制度 eTag,並提案通過要求交通部協調遠通電收應確保民眾可永久免費取得 eTag並且完全免費安裝,交通部亦應修改扣款失敗紀錄應以一次通知為計算單位,而非以次數為計算單位,林佳龍委員也同時提案要求交通部參考手機電話費帳單,提供月結制帳單記載費用明細,方便民眾繳費,省去查詢餘額、儲值困擾。
林佳龍委員指出,現階段使用 eTag通過 ETC車道,假設一趟車台北到高雄,經過 10個收費站,過路費不過 400元,但若扣款失敗手續費就高達 500元,遠通電所收寄發紙本通知,補繳費時需多一50元手續費,但是手續費並非以一次通知為計算單位,而是以扣款失敗的次數為計算單位,扣款失敗也可能是設備感應不良,計算方式不合理且手續費金額過高,等同變相罰款簡直把民眾當作提款機!
林佳龍委員當場提案,交通部應修改扣款失敗紀錄應以一次通知為計算單位,而非以次數為計算單位,並應於一周內公佈至今已收取的手續費總金額,讓民眾瞭解。交通部亦同意林佳龍委員的主張,願意朝此方向修正。
林佳龍委員最後提到,目前 eTag無法及時提供餘額資訊,民眾必須在每次上路前上網查詢餘額,可是上馬路的民眾不見得一定會上網路,林委員也在該委員會提案要求交通部參考手機電話費帳單,提供月結制帳單記載費用明細,方便民眾繳費,省去查詢餘額、儲值困擾。該提案也獲得交通委員會通過,交通部應研議辦理。
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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