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30日 星期五

蔡英文:成立「公共住宅建設基金」 逐步達到全體住宅存量百分之十





為回應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之主張與訴求,以行動支持社會住宅國際會議共同宣言的精神,民進黨主席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今(9/30)日上午由前經建會主委張景森、玄奘大學花敬群副教授陪同與來訪的住盟成員會談,聽取阿姆斯特丹住宅協會聯盟政策顧問Jeroen van der Veer提出的簡報與聯盟訴求。蔡英文回應時表示,為保障弱勢者的居住權利,增加社會住宅供應量,希望利用多元化的管道,從興建、公辦都更,和餘屋利用等方式,讓社會住宅逐步達到「全體住宅存量的百分之十」;也希望社會住宅都能散居在都會區,避免標籤化的問題。她同時主張成立「公共住宅建設基金」,提供必要的財務上支援。

蔡英文表示,居住正義一直是民進黨非常在意的政策,在十年政綱中也花了很多時間討論,去年五都選舉時最重要的公共議題之一就是社會住宅的問題。蔡英文說,住宅價格這幾年持續上漲,以台北來看,2008年以前,房價和所得的比例,大概是八到十倍左右;在2008年以後,至今已經飆高到差不多十六倍;新北市的情況也類似。同時間貧富差距拉開的速度非常快,甚至已快過於整個社會可以應對的程度。



蔡英文認為,長期以來,政府把所有的住宅房屋供給全部交由私有市場來運作,但這個私有市場運作在貧富差距急遽拉開的情況下,卻不足以因應人民住宅的需求,尤其是中下階層的所得者,或是剛出社會的年輕人跟弱勢者,他們沒有辦法對應貧富差距急速拉開,而私有市場的房價又急遽上升的狀況,這個時候就必須由國家來提供房屋。蔡英文指出,很多先進國家都有這樣的案例,如果我們還是按照國民黨現在的方法,以私有市場來運作的話,不但會浪費很多國家的資源,而且沒有效果,因此我們必須真正考慮由國家所提供的公共房屋市場,來滿足人民住宅的需求。

對此,蔡英文主張,社會住宅應以「只租不售」的方式,來提供給需要且應該要有這些住宅的人,如年輕人、弱勢者或是身心障礙者,給他們優先公共的居住權利。蔡英文也提到,過去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已有蠻長的互動,民進黨現在對社會住宅的立場應該跟聯盟相去不遠,希望將來還能夠持續地在一起,推動台灣住宅市場的健全化,建構公共住宅或社會住宅,希望這個過程有一個更好的溝通協調,並在整個執行的過程中加入第三部門的參與。



蔡英文提出的具體住宅政策如下:
第一、保障弱勢者的居住權利,增加社會住宅供應量
1、十年政綱已將目標設定,希望利用多元化的管道,從興建、公辦都更,和餘屋利用等方式,讓社會住宅逐步達到全體住宅存量的百分之十,也希望這些社會住宅都能散居在都會區,避免標籤化的問題。同時也會成立一個「公共住宅建設基金」,提供必要的財務上的支援,財務的支援其實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2、為了確保社會住宅的供給量,社會住宅只租不賣,要把公有的住宅資源留在公共部門裡面。

3、弱勢者在都會區的居住權利,應該被保障,因此社會住宅會優先承租給經濟弱勢者、青年、大學生與高齡者,給他們優先的承租權。

4、在社會住宅的管理面,甚至在興建的過程,將引進第三部門的力量,讓第三部門參與社會住宅的興辦及管理,維持社會住宅的居住水準,並規劃良好的公共空間跟福利服務。希望在公共住宅或是社會住宅政策裡面納入社區相關的照養、照顧等福利。

第二、希望能夠抑制房地產炒作、健全房屋市場
奢侈稅上路後,並沒有讓房地產市場更為健全,事實上它是一個效用有限的政策,所以民進黨主張要分階段推動非自用住宅實價課稅政策,馬英九政府也跟進,但其實只跟進了一部分,只是要推動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

對此,蔡英文認為,要抑制房地產市場的不當炒作,不動產稅制的合理化,以及不動產交易資訊的透明化,兩者缺一不可;馬政府零零落落的跟進,不但會造成房地產市場人心浮動,也顯示他們欠缺治理能力。

第三、要健全租屋市場
推動租屋市場的發展,以租稅誘因,引導餘屋出租,並逐年增加對中低收入戶及青年的租金補貼,讓租屋者也能獲得政府補助,將來政府的補助不再只限於購屋的補助,在租屋的補助上會跟整體租屋市場的建全措施一起推動。

第四、公辦都更、長期規劃
民進黨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政策,也是蔡英文選新北市長時變為焦點的政策,希望在執政後用國家的力量,來推動都市更新;用公辦都更的方式,取得大規模的規劃公有設施用地,解決民眾目前面臨的都市更新難題。此外,都市更新還有一個好處,由政府來主導可以配合都市再發展計畫,或是都市重新規劃計畫,同時在公共資源投入之後,還可以保留一部分的住宅來做社會住宅的使用,使得社會住宅可以融入在社區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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