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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6日 星期四
王清峰不要再脫衣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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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不要再脫衣跳舞!!
2009/11/26 PM 16:30 台灣南社.公投盟等本土社團赴法務部抗議,要求法務部王清峰嚴格抓賄不要整天作秀,並呼籲改變檢察官既有的求刑文化,一改過去的低度求刑,改變為高度求刑,凡行賄有據,依法應求刑八年以上,收賄五千元以下之嫌犯,求刑三或四年,不要再上演接近100%緩刑、易科罰金的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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