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9 教育部國教司於7月15日正式公布新版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 閩南語。對於教育部國教司仍執意沿用具歧視意涵的「閩南語」一詞,我們在此表示嚴正譴責!
根據《說文解字》的解釋,閩南語的「閩」字是蛇的意思,具有對中國閩南地區先住民及其後代歧視的意味。使用「閩南人」及「閩南語」來稱呼台灣人及其族語,就如同用「番人」及「番語」來歧視台灣原住民及其族語一樣,均已違反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及國際筆會《世界語言權宣言》的種族平等精神。
本土社團已數度循行政管道向教育部表達反對閩南語用語,但國教司仍公開說謊,欺騙大眾說教育部自早以前就使用閩南語一詞。經我們查證,早期中華民國政府的文獻均使用臺語一詞,甚至連當時的蔣介石均使用臺語一詞為政府出版品題字。對於教育部國教司違反國際潮流地持續侮辱他人罪行,我們將訴諸行動,我們邀請關心台灣人權及母語發展的本土社團及各界有志之士一同參與、響應!
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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