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抗議立法院包庇擁有美國籍的前立法委員李慶安,公投護台灣聯盟在一月九日時發起『0109包圍立法院大行動』,迫使立法院解除違法就職的外國籍立法委員。依據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立法委員由立法院解除其公職」。
檢方今天要求蔡丁貴就授以證人身份應訊,為擔心出庭之後被檢方以證人轉為被告,公投護台灣聯盟成員前往地院聲援蔡丁貴教授,並由陳達成大律師陪同蔡丁貴教授進入地院應訊。應訊後陳達成大律師並在現場指導民眾該如何用法律常識來應對不公平之訴訟。
獨立媒體記者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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